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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目前跨国公司FDI“双集中”现象出发,从国家和次国家两个层面对东道国吸引FDI的优势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东道国吸引FDI的二重优势——国家层面的基础性优势和次国家层面的集聚性优势的理论,尝试在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关于东道国吸引FDI优势的多层次的、动态的理论分析框架。 在以往对东道国吸引FDI的优势因素研究中,传统研究强调国家层面的优势因素,而近些年来的研究则强调次国家层面的集聚经济(企业集群),本文在此基础上,将国家层面的优势因素界定为基础性优势,将次国家层面的集聚经济(企业集群)界定为集聚性优势,并综合考虑基础性优势和集聚性优势,将这两种优势整合到一个理论框架中来,从而提出了东道国吸引FDI的二重优势理论。同时,本文对目前被广泛关注的集聚性优势作了进一步的研究,认为以往研究的一个共同点是基于集聚经济(企业集群)是“均质”的这个暗含前提,但事实上由于处于资源禀赋不同的地理区位上,且生成原因也存在着差别,集聚经济(企业集群)具有“非均质”特征,进而其在吸引FDI方面表现出来的集聚性优势也具有“非均质”特征,由此本文将集聚性优势划分为原发型集聚优势与后发型集聚优势,认为基础性优势与多层次的集聚性优势之间存在着互动关系。 本文认为虽然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基础性优势的重要性逐步下降,从一种显性优势转化为潜在优势,是东道国吸引FDI的一种比较优势,集聚性优势则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是东道国吸引FDI的一种竞争优势,两者之间存在着质的差别,但作为分别作用于国家和次国家两个不同层面上的优势,基础性优势和集聚性优势之间存在着互动互补关系,基础性优势是集聚性优势形成的前提,集聚性优势则是对基础性优势的提升,两者共同构成了东道国吸引FDI的二重优势,在东道国吸引FDI中缺一不可。最后,本文运用这一理论框架对中国吸引FDI的二重优势问题进行了实证分析和理论研究,并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