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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大数据技术在为防疫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信息收集范围过大、信息收集主体不适格、信息被非法传播等涉及个人信息安全的问题。与此同时在疫情防控中,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不可避免会发生冲突,在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冲突爆发的时候,需要在公共利益优先、比例原则的基本立场上去平衡不同群体之间的权利冲突,个人信息保护需要在分析公共知情权与个人权利冲突的前提下进行法律对策的研究设计。同时分析域外国家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对策,为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对策提供思路。一方面在疫情防控中个人信息保护制度设计上以确立个人信息权为基础,从加强数字技术支撑疫情防控的确定性方面入手,以匿名脱敏、安全保障、事后销毁以及限时存储四个核心规则进一步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文章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问题进行分析;第二部分主要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公共权利与个人权利的冲突与平衡,深入剖析公权与私权冲突的根源;第三部分主要分析域外国家公共卫生领域个人数据共享与保护的司法实践;第四部分主要是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法律对策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