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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技的进步,研发活动作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来源,受到了各国政府及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研发强度对公司业绩及股票回报的影响也一直是国内外学者关注的热点。国外公司在年报中要单独披露本年的研发投入,因此学者们在数据来源上不存在争议。而我国的相关披露制度没有强制要求披露本年的研发投入金额,准确数据的难以获得阻碍了国内学者在此领域进行广泛的研究。 由于目前学者们采用的确定公司实际研发投入的方法均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我国学术界对研发投入的数据来源尚没有达成共识。近些年来,较多学者倾向于采用现金流量表“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明细中披露的研发金额,该数据的优势是避免了研发支出的重复计算以及盈余管理的嫌疑,但值得指出的是该处的研发数据仅是公司当年研发支出费用化的部分并不包括资本化的部分。若公司当年资本化金额较大的话,则采用“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披露的研发金额将大大低估公司的实际投入。因此,该数据的准确性也无法得到保证,相关研究的结论也将受到质疑。 我国于2002年引入了“管理层讨论与分析”(MD&A)制度,赵武阳(2011)发现越来越多的公司倾向于在MD&A中披露当年及前期的研发支出。他指出MD&A作为公司年报的核心和灵魂受到投资者的普遍关注,该处披露的研发支出相比于其他年报项目中的数据具有更高的可信度以及更高的市场认同度。 鉴于此,本文以2006-2010年沪深A股上市的生物、制药公司为样本,全面统计了收集到的439份年报中涉及研发支出项目的披露情况,具体包括“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管理费用及开发支出项目。进而比较了MD&A与“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明细中披露的研发数据,发现两者确实存在较大的差别。因此,本文同时采用这两种研发数据作为来源,研究研发强度与公司业绩及股票回报的关系。考虑到模型的稳健性,公司业绩以资产净利率、销售毛利率两个指标来衡量,股票回报采用考虑现金红利再投资的年股票回报率、不考虑现金红利再投资的年股票回报率两个指标加以衡量。 实证结果表明,“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明细中的数据虽然准确性较差但仍有一定的代表意义。两种方法计算下的研发强度均与当期、滞后一期、滞后两期公司业绩正相关。股票回报方面,研发强度与当期股票回报正相关,与滞后一期不相关。 进一步地,MD&A不仅在当期经营情况回顾中披露了研发投入,还在下期经营计划中披露了研发计划。MD&A在我国尚属于一个新课题,MD&A提供的信息是否有用鲜有学者做出相关研究。据笔者所知,仅薛爽等(2010)从MD&A能够预测亏损公司扭亏的角度证实了我国MD&A的有用性。 从MD&A披露的研发计划这个角度出发,若研发计划的披露与公司下年的研发强度显著相关或研发计划的披露与股票回报显著相关,也将证实我国MD&A信息的有用性。本文的实证结果显示研发计划与股票回报正相关,那些披露了研发计划的公司来年获得了更高的股票回报率;而且采用“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的研发数据发现研发计划的披露加强了研发强度与股票回报的相关性;但本文并没有发现研发计划与研发强度之间存在显著相关的证据。该研究结果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我国的MD&A具有信息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