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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是今年编办的重点工作,下阶段,政府会把一些事务性的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逐步转移给社会组织,不断提高政府的行政效能。目前瓯海区政府紧跟市政府步伐,正在加快开展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的试点工作。“大力改善民生、共享发展成果、创新社会管理、推进社会公平”将成为未来发展的主题,而这些都少不了社会组织的参与。本文以瓯海区政府和社会组织为研究对象,旨在以区级政府为研究视角,通过文献分析、比较研究等方法,力图为区政府出台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的各项政策与制度提供参照。通过查阅区政府当前关于政府职能转移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对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的访谈,对辖区市民的问卷调查,了解职能转移工作的现状,得出障碍主要有区政府转移职能的标准及流程不清晰、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的能力仍显不足、区政府对社会组织缺乏有效的监管体系、公众参与度较低。通过分析区政府角色定位和职能转移制度、监管制度建设,社会组织的成立原因、资金来源、人才机制、财务管理制度,民众参与社会组织活动的情况,得出遇到障碍的原因主要是区政府自身正处于职能转变过渡期、社会组织自身建设滞后、区政府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制度不健全、公众缺乏公民社会文化和公益文化。借鉴国际、国内其他城市政府在对社会组织登记机制、扶持机制、监管机制方面的经验,提出对策,区政府应当明确转移职能的各项标准和流程,构建社会组织的培育机制,尤其是在民生领域优先培育社会组织,完善社会组织监管办法,培养市民的公益文化和公民意识,多管齐下,推进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