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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众多的民营上市公司中,大都采用了家族控制的管理模式,无论其处于家族控制的哪一个阶段,在家族企业内部的管理上普遍存在着家族制管理。随着家族控制的越来越多的介入企业,这些企业的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日益成为我国企业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对于这类企业的治理研究,就尤为重要。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家族控制权”更是具有特殊的意义,与管理层控制权(或内部人控制权)、董事会控制权、第一大股东控制权等相比,家族控制权更具有研究价值,更能体现目前我国民营上市公司中股权结构的特性。关于家族控制权与企业绩效或价值的关系一直是国内外一大研究热点。在我国,对于民营上市公司而言,其公司治理结构及其改进显然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话题。因此,本文运用不同的方法从不同的角度来研究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对经营绩效是否存在影响以及影响程度如何。由于我国民营上市公司同时具备家族企业和现代企业的特点决定了其具有特殊的双重委托代理关系,即家族控股股东与职业经理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和家族控制股东与外部小股东之间的代理关系。本文研究的目的是回答这样的问题:家族控制是否有效率,与企业绩效的关系是怎么样的,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的家族控制治理模式是不是科学合理的。 本文的研究意义在于:从理论上来讲,公司的股权结构不合理是导致上市公司的经营绩效出现整体滑坡的一个重要原因,企业的不同市场行为是由股权的集中程度通过控制权的分配决定的,对公司治理机制发挥作用的影响也是不同的,从而会导致不同的企业绩效。通过家族控制权对公司治理的影响来进一步影响企业绩效,明确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的家族控制权结构与企业绩效的关系,从而更进一步地指明股权结构优化的重要意义,为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经营绩效理论体系和研究方法的完善与健全提供了有益的参考,有利于建立适合我国国情并且具有可行性的股权结构与经营绩效关系模型,这对于我国国内民营上市公司的长远规划与发展具有潜在的重要性,同时从理论上对当今世界家族企业上市具有更深远的指导意义;从现实上来讲,目前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的发展时间较短,学术界也并没有形成统一的理论去验证公司股权结构的合理性。本文的研究主要来探讨,我国家族所有、家族管理的治理模式是否有利于提高企业绩效,家族控制、家族董事比例、兼任情况、是否指定管理层等因素是否影响着企业绩效,通过研究家族控制与企业绩效的相关性及其研究成果经实践检验后将会更好的应用于我国家族企业中。对我国民营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经营绩效理论体系和研究方法将提供有益的补充,且对于大陆上市家族企业的运作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 本文的研究思路是以民营上市公司中不同企业绩效水平与家族控制权之间关联关系为线索进行的,通过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来验证这种设想是否存在及其存在的合理性与科学性。以实证研究为主,规范研究为辅,两者相辅相成的研究方法来研究本文。与此同时,本文的研究内容与研究思路一脉相承,本文的主要内容分为两方面,即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这两方面涵盖了五个部分的内容,即绪论、相关理论分析、实证研究设计、回归分析、结论与政策建议。阐述了世界各国和我国上市公司关于家族控制的研究现状。在我国大部分民营上市公司都是由家族控股或是由家族控股的企业控股,家族公司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然后从不同的角度对家族控制的经济学特征作了一个归纳,作为全文分析的理论基础,深入的阐述了关于家族控制与企业绩效之间的相关理论,并在此基础之上对民营上市公司家族控制与企业绩效的关系进行理论探讨和实证研究。 本文选取深沪证券交易所2009-2010年连续2年上市交易且仅发行A股的家族上市公司。经过严格的筛选之后,本文最终确定研究样本191家,利用382个样本观察值,对建立的模型进行了回归分析检验,为对提出的假设进行检验,对家族董事比例、家族控制和现金流权及两者分离系数、两职兼任情况、是否指定管理层等变量与投入资本回报率、净资产收益率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检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家族控制、家族董事比例与企业绩效呈正相关关系;在样本企业中,两职兼任、指定家族成员为管理层有损于企业绩效的提升;控股家族持有的现金流权与企业绩效指标负相关,家族控制权与现金流权分离系数与企业绩效负相关以及家族控制、企业绩效与上市时间呈负相关关系、企业绩效与企业规模呈正相关关系等结论。总而言之,通过实证研究分析结果表明:我国民营上市公司家族控制对企业绩效的提高是有益的。 本文研究的创新之处是以家族控制为研究对象,立足于我国深沪两市的民营上市公司,选取数据时间跨度小、时效性强,引入投入资本回报率这一变量,系统分析民营上市公司的家族控制与企业绩效的相关性,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相关研究。尽管本文做了充足的理论和现实准备,但是仍存在一些局限性。比如,本文仅选取了我国大陆的上市家族企业为研究对象,而没有选取香港上市的家族企业;与国外家族企业相比,我国家族企业起步晚、规模小,正处于家族发展的初期,因此本文不能就家族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来研究;在家族企业的初期,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程度不是很高,在计量模型中的控制权的估算可能会给研究带来局限性等等。 最后根据实证研究结果,提出关于完善民营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家族上市公司绩效、减少双重委托代理冲突以及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等方面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