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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战结束后,国际局势产生重大变化。东欧民主化运动、东西德统一、苏联共产制度瓦解、“欧洲经济共同体”(European Economic Community)整合为“欧洲联盟”(European Union)、中国大陆成为少数坚持共产主义并坚持改革的国家等变化。就国际政治而言,最重要的是美国与苏联两极对抗的国际体系概念,已成为教科书的历史陈迹,再加上波斯湾战争等一连串国际重大事件的发展,国际体系进入一个动态构架。一时“世界新秩序”(New World Order)的概念在国际社会不绝于耳,国际间也充满着一股世界和平的愿景。但似乎和平的曙光总是昙花一现,十九世纪九十年代一连串接踵而至的国家内部冲突,不只是为后冷战时代埋下不安定的伏笔,更重要的是各国尤其是大国该如何应对此局面,便成为现代国际政治不可或缺的现实主轴之一。冷战的结束,虽然意味着两极格局的终结,国际关系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而且国际局势在整体上呈现出一种和平的状态。但事实上,原先被两极格局所掩盖和压制的一些矛盾和冲突却接踵而来,严重危及地区甚至国际和平与安全。人道主义干涉并不是后冷战时期的新现象,近代人道主义干涉实践可追溯到十九世纪,而干涉的思想和原则形成则更早。禁飞区制度是人道主义干涉理论与实践中的重要议题,是主权与人权理论与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禁飞区制度自诞生以来,人们对其合法性的争论就从来没有停息过。然而实践当中,设立禁飞区的实践却从来没有因为这种争论和抨击而销声匿迹。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禁飞区制度被更加频繁的应用,对国家主权提出了一系列挑战。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以来,人道主义干涉中禁飞区问题是世界范围内国际关系学者和国际政治评论家讨论和争辩的一大重要问题,但是由于人道主义干涉是一个经常引起混乱和误解的概念,因此,很有必要根据人道主义干涉对禁飞区的定义做出一番讨论。本文将从国际法的视角,对禁飞区制度的概念和发展过程进行论述;分析设立禁飞区的合法性问题;对禁飞区设立、实施的一系列问题进行法律分析;提出针对禁飞区制度的完善建议、提出我国在设立禁飞区问题上所应当持有的态度,以期更好的处理保护人权和尊重主权的关系,警惕禁飞区被别有用心的国家所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