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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解字》(以下简称《说文》)著成后,流传至清代乾嘉时期,已近千七百年矣。期间几经窜改,谬误渐增。入清以来,更是“错乱遗脱,不可尽究”。乾嘉名儒段玉裁在注释《说文》的过程中,深刻意识到各本谬乱对学习、理解《说文》造成的巨大障碍,因而将订正讹误作为其编写《说文解字注》(以下简称《段注》)的一项重要工作,并以“今正”为标志,综合运用文字学、训诂学、音韵学、校勘学等知识,在校勘的基础上,对《说文》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梳理、研究,在字义训释、字形说解、版本校勘以及研究方法和体例发掘等方面都取得了非凡的成就,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
本文在探究《说文》的版本流传情况、段注《说文》所据底本及与《段注》“今正”相关的研究概况的基础上,以《说文》第一至第二篇段注“今正”为研究对象,对其中形式各异之“今正”材料穷尽式辑录、逐条考证、归类总结。论文以大徐本为参照标准,对194处“今正”展开“正本篆”和“正释语”两方面研究,认为《段注>第一至二篇“今正”的“正本篆”部分可分为“篆异隶同”、“篆隶皆异”和“篆同隶异”三类;“正释语”部分则涉及“正字义说解”、“正结构类属”、“正字音辨读”、“正所引文例”以及“正重文或体”五个方面;同时对其中无法解释或于书无徵的订正则以“存疑”论之。本文第三部分着重讨论了《段注》第一至第二篇“今正”的体例、方法-总结并论述了“正而有言”、“正而未言”、“言而未正”各自的形式特点,从用字原则、分部原则和说解原则出发,举例说明了段氏校正《说文》的“内证法”,以及以参异本、考群书、依通识为标志的“外证法”。围绕“什么是本篆”、“‘省声’的概念及其隐性规则”等五个“今正”关切较多的问题,探讨了段氏的语言文字观。最后,简要评价了第一至第二篇“今正”的成就和失误,并提出全面研究《段注》“今正”系统的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