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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增发也叫非公开发行,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在股权分置改革之前,我国上市公司权益再融资方式主要是配股、公开增发;股权分置改革之后,定向增发凭借“一简三低”的优势一度成为上市公司最受青睐的权益再融资方式,并在近几年得到迅速发展,无论在增发数量还是融资规模上都取得惊人成绩。可以说,股权分置改革的成功为定向增发的实施提供了制度动因和有力保证。但目前我国关于定向增发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制度缺陷为大股东在定向增发过程中进行财富转移提供了“温床”。那么,现实中大股东控制下的定向增发是否存在财富转移?如果存在,又是通过怎样的途径进行财富转移?在财富转移过程中如何更好地保护中小股东利益?这些问题都是值得人们思考和关注的。本文选取2008年至2010年间我国成功实施定向增发的250家沪深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对我国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财富转移进行研究。首先介绍研究背景,提出本文所要研究的问题,整理国内外文献,阐述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为本文的研究打下基础。其次,对定向增发的制度背景、发展历程和我国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融资现状进行分析。再次,利用事件研究法和回归分析法对我国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财富转移存在性进行检验。最后,考察了定向增发的财富转移途径。本文研究发现:(1)大股东认购定向增发新股比例大于其增发前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时的市场反应弱于大股东认购定向增发新股比例小于其增发前所持股份比例时的市场反应,说明定向增发过程中存在财富转移;(2)大股东完全认购定向增发新股时,定价基准日前会出现股价表现弱于大盘的情况,即超额收益为负,这说明存在大股东进行财富转移的可能;(3)大股东完全认购定向增发新股时的折价水平最高,大股东不参与认购时的折价水平最低,而且存在显著的组间差异,即上市公司大股东在定向增发中可能利用定向增发折价进行财富转移;(4)财富转移(即大股东认购定向增发新股比例与其在定向增发前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之差)与定向增发折价水平显著正相关;(5)大股东采用资产方式认购定向增发新股时的市场反应要弱于非资产方式认购时的市场反应。总之,在定向增发过程中,大股东会通过操纵折价和利用资产认购进行财富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