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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元旦诞生的世界贸易组织被称为“经济上的联合国”,是负责管理WTO多边贸易体制顺利运行的国际组织。它不仅为协调各成员国的贸易政策与立场提供了一个正式的常设固定场所,更以缜密的法律原则、详细的规则和可操作的运行制度,对促进国际贸易的有序发展和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进程产生了巨大的作用。
按照亚当·斯密传统的自由贸易理论,社会财富的增加在于生产率的提高,而专业化分工可以迅速提高劳动生产率。如果国与国之间能够进行分工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并进行交换,那么整体社会财富就可以增加。这也是WTO框架设立的初衷和经济基础,即通过国际贸易自由化在整个国际范围内优化配置资源,提高各国人民生活水平、促进就业和资源保护。2001年加入WTO后,中国的国际贸易环境获得明显改善,按照WTO多边性、制度化安排,其成员必须完全接受一揽子框架协议,承担协议约定的国家义务保障贸易自由的基本原则,即非歧视原则、互惠原则、市场准入原则、公平竞争原则、透明度原则、关税保护原则,从而为中国创造了稳定的国际贸易环境。以美国为例,免去每年一度的最惠国地位投票极大提高了双边贸易的确定性,消除了交易双方对贸易环境不确定的顾虑。依托中国庞大的人口红利和改革开放30年来在技术、管理等方面取得的进步,中国的庞大产能依托国际市场得到释放。外贸总额从2001年的5100亿美元迅速增长到2009年的22072亿美元,同时创造了巨额的贸易顺差,至2009年底中国外汇储备达到23992亿美元。
因为贸易格局变化导致原有利益分配体系的重置,与贸易繁荣相伴随的必然是反对贸易自由的各种贸易保护行为。WTO贸易救济制度的设计本意是降低交易成本,推动多边贸易的自由化,而WTO贸易救济规则的异化却将维护公平竞争的规则演变为反公平竞争的规则,增加了交易成本并阻碍自由贸易的实现。按照相关统计,2008年中国遭遇反倾销调查73起、反补贴调查10起(累计则达到23起),分别占全球案件总数的35%和71%,中国已连续14年成为遭遇反倾销最多的成员,连续3年成为遭遇反补贴调查最多的成员。随着全球经济危机加深,各国为转移国内压力,对中国采取的贸易救济措施比2008年更加多样、覆盖范围更广。2009年4月日美国对华发起的油井管双反案件单项调查金额即超过28亿美元,之后又发起了乘用车轮胎特保调查,种种贸易救济措施给双边贸易及政治关系蒙上了阴影。而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趋势是反补贴继反倾销后成为实施贸易救济的有效手段。自2005年加拿大对中国发起首次反补贴调查以来,主导规则制定的欧美发达国家纷纷效仿对中国采取反补贴措施。按照SCM协议的规定,中国现行中央、地方确实存在各种各样受规制的补贴项目,之前列入调查清单的项目包括:税收项目优惠、贷款优惠、低价提供土地和原材料、国有企业债转股政策及地方的各项补贴政策。为实现稳定的外贸环境,今后我们不可避免的需要进行相应的政策清理,以避免授人以口实。本文讨论的是美国可能在今后反补贴调查中指控的由于中国现行汇率政策构成补贴的内在逻辑、经济实质及法律依据,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以期为中国有效应对补贴贸易壁垒提供建议。笔者认为: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市场机制在人民币汇率形成方面已经发挥作用,汇改以来人民币对美元已经累计升值超过20%:其次即使中国存在汇率管理措施,是否因为现行汇率政策导致对出口商的补贴也缺乏经济逻辑,而利益输送是构成补贴的必要条件,否则反补贴措施即无从谈起。笔者认为,将汇率政策作为构成补贴调查的目标,是偏离WTO规则的且无任何法律支持的贸易保护主义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