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供给公共物质性产品致害法律责任性质研究

来源 :天津师范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zhengzhidelang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试图探讨我国由政府提供的物质性公共产品所导致的损害中侵害人应当承担什么性质的法律责任问题。笔者以两类典型案例为出发点,分析比较由两类案件引发的立法实践问题,进而由立法实践引伸出法学理论逻辑思路,通过分析比较不同法学理论的主要观点找出各种观点的可取之处与不足。通过综合运用税收价格论、经营消费理论,笔者将政府供给物质性公共产品中的法律关系进行了分析,此种法律关系是一种基于税收财政关系的经营消费关系,因此,公共产品导致的损害,侵害主体承担准产品责任,最后笔者对责任定性、责任特点进行了论证、整理。  本文笔者综合运用了实证方法、对比方法,结合经济学相关理论进行分析论证。本文分为四部分,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由政府供给公共物质性产品致害保护的案例的发生与解决方式找出我国立法现状与缺陷,结合外国立法实践进行分析借鉴。  第二部分,由中外的立法、司法实践找出相应的法律理论与思维,结合政府供给公共物质性产品致害的特点对相关法学理论进行分析比较。  第三部分,由经济学理论的综合运用找出政府供给公共物质性产品责任的正确定性,应当是一种政府参与经济活动中承担的准产品责任。  第四部分,通过总结前文的论证成果得出结论并说明本文的局限性。
其他文献
人类进入文明时代至今,自由问题始终是哲学界探索的问题之一,哲学家对自由的解读可谓是众说纷纭,但是许多哲学家对自由的认知都被束缚在他们所处的时代背景的限制下,无法把握自由
随着整个人类社会由落后向文明和法制的逐步迈进,人们对女性这个天然弱者的权益给予了越来越多的关注。而我国妇女权益从古代社会的极度落后到现在的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仅仅用
改革开放以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改善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原则基础上,加快思想政治工作观念以及方式、方法的转变,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适应性和感染力
根据数控滚齿机运动的实际情况,分析了机床运动副的运动学原理,利用齐次坐标变换对一台包含3个移动轴和3个转动轴的四联动数控滚齿机建立了切削力误差综合数学模型.该分析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