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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代后期以来,以住房分配的货币化为中心,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快速推进,住房成为了城镇居民关注的焦点之一。伴随着住房制度的变迁和经济的发展,城镇居民的住房行为也发生了急剧的变化。
本文基于2000年人口普查和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分析了城镇居民住房行为的两个方面:住房福利价值的分布、住房需求。基于租住商品房家庭的租金数据,通过估计hedonic租金方程、地区价租比、按住房的产权地位把收入和价值归属到合适的家庭,得到了对城镇居民四个方面的住房福利价值----住房消费、房产收入、住房价值、房产价值——的估计。通过对住房福利价值分布的分析,得到以下主要结论:⑴中国城镇居民的住房福利在其总福利中占有重要的地位。⑵中国城镇居民的住房福利处于快速增长中。⑶中国城镇居民的住房福利的不平等程度较高。⑷2000到2005年,中国城镇居民的住房福利的不平等程度有变大的趋势。⑸中国不同地理区域的城镇居民的住房福利差异巨大,沿海、城市高于内陆、镇,较发达省份高于较不发达省份。⑹中国不同社会身份的城镇居民的住房福利差异巨大。⑺在租住公房者的人均住房消费中,有3/4由公房所有者买单。可以认为,公房价值量的3/4实际上是归住户所有。
本文对住房需求的分析集中于以下两方面:住房消费、权属选择。主要发现如下:①中国城镇家庭对住房消费的选择受其对住房权属的选择的影响。其他方面相同的家庭,租住商品房时所选择的住房消费仅及购买商品房时的一半。②住房权属不同,城镇家庭住房消费的劳动收入弹性也不同。租住商品房的弹性最大,达0.29,其他各类住房的弹性在0.11和0.17之间。③对于购买原公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家庭,户主工作于体制内单位时倾向于获得更好的住房。④租住公房家庭所享有的住房消费折扣是累退的。⑤体制内家庭在住房权属选择上有着明显优势,这部分是凭借体制内身份获得,部分是这些家庭在其他社会资本和人力资本的优势的体现。综上所述,总体而言,补贴房(购买原公房、租住公房、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存在加剧了住房福利的不平等程度:家庭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越高,越容易接近补贴房;且在获得补贴房时,倾向于获得较高质量的补贴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