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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首次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党的第四大建设,我们党把党风廉政建设提到了一个更新的高度。地方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考核和评价机制必须跟上,则廉政评价指标的设计就显得尤为重要。构建地方廉政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才能全面客观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状况、增强分析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实际成效,查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科学预测反腐倡廉建设发展趋势。 本文对廉政建设及其评价指标体系建设的基础理论作了叙述,也分析了地方廉政建设评价指标构建的原则与方法。本文在对透明国际、韩国、香港、台湾、天津、宁波等国内外有关反腐倡廉评价体系研究与建设成果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沂源县域实际,提出理论框架,并据此研究,设定科学合理的指标权重、量化方法、计算公式和评估标准,提出有效的廉政数据采集机制和评价结果运用机制,构建一套科学合理、公正客观、程序严谨、易于操作的具有县域特色的,由13项腐败控制指数和12项公众感觉指数构成的地方廉政指标体系。通过对沂源开展实践探索情况的分析,阐述构建县域廉政指标评体系的创新原则、广泛参与原则、评改结合原则等基本原则,实践操作办法,研究提出县域廉政指标体系需要改进完善的方面,为开展廉政建设评价工作提供借鉴与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