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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的破坏,治理资源环境问题迫在眉睫。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森林资源作为自然资源和陆地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顺利开展资源资产审计工作,解决审计过程中的难题,成为了从试点区域到大范围推广的一大挑战。进行森林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不仅关系到当地领导干部的职责效率与效益,更涉及到区域经济发展与生态维护,管理当局政绩与民生利益,当代资源消耗与下一代资源供给的矛盾。本文研究的目的主要在于构建森林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森林资源资产保护利用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首先,通过查阅文献,对森林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阐述了目前在森林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审计工作奠定了理论基础。其次,结合《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的要求,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从定性与定量方面对评价指标进行筛选,得到森林资源政策规章的制定与落实、森林资源资产相关资金使用管理与绩效情况和森林资源资产管理和监督责任情况三个方面共16个具体指标,通过层次分析法来确定所选取指标的权重,得到各指标的具体权重后,采用线性加权综合模型进行综合评价,建立森林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明确湖南省娄底市作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市。有鉴于此,本文以湖南省娄底市为研究案例,对娄底市上任市长任期内的森林资源资产保护利用情况进行审计评价。针对目前审计试点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本文从推动审计试点工作、建立森林资源信息管理系统、编制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审计结果追究制度以及审计队伍建设五个方面提出具体的建议。研究结论表明,本文设计的森林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实用性,娄底市上任市长在任职期间,较好的履行了森林资源资产管理保护责任。本文通过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研究森林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问题,希望能为今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工作提供一定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