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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特海关于因果效力的理解是与其关于时间的理解分不开的,他对时间概念进行了彻底的反思,对时间做出了全新阐释。怀特海所理解的时间既不是“均匀分布”的物理时间,也不是人的感受的内在时间,而是一种机体的时间。这种时间是一种从潜在不断转变成现实的创造性的时间。一切时间结构都体现在现实当中,同一于现实背后的力量,同一于空间广延的伸展。总之,怀特海认为时间直接构成现实,时间的连续是空间的连续,而不是空洞的概念的连续。在这种机体的时间概念的基础上怀特海提出了“因果效力”概念,把这一概念作为重新理解因果关系的切入点。
怀特海开始把新的时间概念应用于对因果关系的定义,认为最根本的因果关系并不直接来源于我们的直接印象,而是来自机体生命史的一种相互作用。原因构成结果,结果是由原因生成而来的,因果关系并不是简单的两个印象的前后相继。
包含有过程内容的因果效力是怀特海形而上学的焦点,也是怀特海对因果关系所做出的最终解释。怀特海对于“因果效力”的理解重新考察了“表象直接性(就是休谟所说的印象)”,同时,也重新定义了“符号体系(就是人类的知识体系特别是近代自然科学知识)”。他将“因果效力”还原为一种低级机体具有的原始知觉模式。
怀特海赋予“因果效力”以整个形而上学最终动力的地位。怀特海认为,宇宙万物就是在“因果效力”这种不可抗拒的最终动力的支配下生生不息的过程。同时,他也认为“因果效力”不仅仅是一种动力,也是一种现实,这种现实可以通过机体的内在经验知觉到。在机体的知觉的范围之内,“因果效力”又扮演着我们的知觉方式的角色,是一种机体的知觉的能力的模式。在机体的两种知觉模式中,怀特海认为,“因果效力”是比“表象直接性”更根本、更原初的知觉方式。
按照机体哲学的观点,“因果效力”发生的重要场所就是身体(body)。怀特海所说的身体具有更大的普遍性,是实际存在的机体的特殊表现。这种对于身体的描述也为怀特海把时间和广延联系起来提供了支持。特别指出的是,怀特海更多的在机体周围环境意义上强调身体的作用,认为身体作为过去和将来的会合点,是“因果效力”发生的重要环节。
以因果效力为核心的时空解释图式有力地摆脱了近代科学的时间概念对哲学世界观的影响,在一定意义上恢复了形而上学的活力,成为形而上学自身发展逻辑中的重要一环。同时,通过因果效力,我们感觉到了世界作为“残酷的现实”出现在我们面前。这个概念成为不可的抗拒的工业力量在现代哲学领域中的表达,构成了新的哲学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