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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试图建构一个概念或视角--“民族信仰艺术”,用来描述和阐释我们各个民族的与其传统的信仰生活互为表里的艺术传统与艺术样态;并初步区分了“民族信仰艺术”与原有“民族艺术”概念的异同。
为此,在整个绪论及第二部分的开头部分中,基于对少数民族传统艺术与社会生活状况的信仰特质的把握、对后现代非世俗化的解读,从现当代人文学科的实证偏向、去宗教与去神圣偏向这条线索进行反思并提出:我们需要一个灵性的因而更为深刻的和内在整体性的视角来包容有灵的民族信仰传统及其艺术呈现;这个视角的使用需要一种新的认知研究方式即亲证方式;“亲证”应当是人文学科“实证”的替代词,因为“亲证”是“看到”灵性的“民族艺术的实相”的既有别于科技实证又有区别于信仰修证的“中道”。而“亲证”是一种物质--行为实证与非物质--心灵实证相结合的实证方式,或倾向。但亲证又不仅是一种方式方法,在其本体的和诸位的意义上,与“心灵传承”有着一体两面的关联性。
在第二部分,尝试对“民族信仰艺术”概念,从内涵、特质、形态、基本特点、理论与实践意义、核心传承方式等几个方面进行力所能及的初步建构,并进而论证“民族信仰艺术”与“心灵传承"的本质性关系:把“心灵传承”作为具有民族信仰艺术本体特性的和具体的传承方式的一个概念加以提出和阐释。其间还阐述了“亲证”与“心灵传承”二者的关系,以其内在的相互说明性加深二者的理论意蕴,强调二者在“民族信仰艺术”从其本体到创作、应用、审美、客位阐释一系列过程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从而形成以“亲证”、“心灵传承”两个附属概念共同支撑核心概念“民族信仰艺术”的内在结构。
第三部分,则以若干完整的田野案例的描述和伸发来进一步验证与深化上述“民族信仰艺术”概念的各个基本点,突出其亲证性和心灵传承性。其中第四个案例是对藏传佛教高僧活佛的一个发散性访谈,意在将“民族信仰艺术”及“亲证”、“心灵传承”概念放到民族文化的主位者们的文化视域之中进行碰撞和检验,对照和强化本研究的理论观点与看法。
本研究的结论是:中国各民族艺术的主体是以信仰为基础和核心形成的,是信仰的艺术;“民族信仰艺术”具有与民族生活相整合的完整的整体性,针对现当代诸多学科因科技和物质面向而对民族信仰艺术的阐释力不断弱化的状况,以“民族信仰艺术”概念加以整合具有理论和实践双向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后现代语境中民族传统艺术的认知、审美以及客位阐释;有利于以少数民族艺术为主要载体的民族传统文化的有效保护与传承;亲证是民族信仰艺术主位创造、应用审美以及客位认知、阐释的根本方式和路径:民族信仰艺术传承的基本和核心的方式是心灵传承。
本论题因上述主要内容和结论而具有原创性;对中国少数民族艺术研究、民俗艺术学研究有基础性的理论建构意义;对人类学艺术研究有视角与方法的拓展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