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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治理领域,基于社会网络视角研究连锁董事的治理功能是一个新的研究方向。理论上,作为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连锁董事能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过程,制约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改善信息披露质量,从而促进上市公司治理的完善和发展。通过对已有的信息披露文献整理和分析发现,现有研究主要是从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公司规模、董事会的规模、董事会的独立性等公司治理特征方面,对信息披露违规进行探讨,较少考虑连锁董事网络对信息披露违规的治理效应。本文基于社会网络视角,通过连锁董事在其所属社会网络中的位置刻画其治理能力,考察连锁董事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影响。此外,在我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大背景下,考虑到当前我国资本市场中国有与非国有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机制、经营方式等方面的异质性,本文进一步考察了不同产权性质的上市公司,在连锁董事治理作用的有效发挥上是否存在差异。本文从连锁董事角度出发,以网络中心度衡量连锁董事网络的影响力,考察连锁董事网络对信息披露违规的影响。以2011-2016年间的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建立线性回归模型,对连锁董事网络与信息披露违规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发现,连锁董事网络中心度与信息披露违规频率呈显著负相关关系,即连锁董事所处的网络位置越靠近中心,公司发生信息披露违规的频率越低,表明连锁董事在其所属网络中的位置能够对其监督力产生正向影响,抑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发生。处于网络中心位置的连锁董事,能够掌握更多的专业信息和知识,提高其监督的意愿和主动性以及监督所需的能力,从而充分发挥监督治理职能,有效制约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另外,本文进一步研究了连锁董事网络对不同产权性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抑制作用,结果显示与国有上市公司相比,非国有上市公司连锁董事网络对信息披露违规的抑制作用更为明显。为了使上述检验结果更加可靠、稳健,本文分别采用0、1样本法和公司层面连锁董事网络中心度的中位数作为替代变量重新进行回归检验,检验结果与未替换前的结果相一致。本文的创新点在于:第一,突破以往从公司治理特征方面进行单一研究的局限性,从连锁董事网络入手,以网络中心度指标衡量连锁董事之间的联结关系,考察连锁董事的传递作用与监督职能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我国在信息披露违规影响因素方面的研究。第二,对于信息披露违规的度量,现有文献多使用0、1样本法,本文采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发生的频率,更加科学地揭示连锁董事网络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影响,使研究结果更有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