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细胞的企业也得到了飞快发展,可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状况却令人忧心。劳动争议案件增多,生产安全事故和煤炭行业事故频频发生,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屡禁不止,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屡屡曝光,尤其是“富士康十七跳”、黑龙江中储粮林甸直属库火灾、湖南邵东煤矿瓦斯爆炸、皮革制药、“毒胶囊”、“假羊肉”、双汇瘦肉精事件、广西贺江铊镉水污染等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件屡禁不止,使社会公众对企业的信任大打折扣。为此,国内很多企业开始关注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陆续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来反映其社会责任履行情况。据统计,2012年中国大陆共发布了2011年社会责任报告1708份,比2011年增长了63.76%①。截止至2013年6月25日共有653家A股上市公司发布2012年社会责任报告②。国内不少学者和相关机构从各个方面对企业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进行研究,发现大部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主要采用文字叙述方式定性地披露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定量指标较为匮乏,内容和形式缺乏统一的规范,报喜不报忧,信息披露不充分,社会责任报告所披露信息的深度和广度有限,很大程度上不能满足利益相关者的需求。此外,不少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篇幅长,信息使用者需要阅读少则几十页,多则一百多页的文字,同时结合几百页的年报获取相关信息,导致信息披露繁杂,造成披露渠道堵塞,不利于信息使用者快速有效地获取有用信息。因此,为满足利益相关者需求,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进行重构研究很有必要。本文首先在对国内和国外相关文献进行回顾与整理的基础上,对企业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及信息、披露等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并且从利益相关者理论、可持续发展观、信息不对称和信号传递理论四个方面对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理论分析,还界定了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目标和质量要求,为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重构研究奠定了依据。其次分析了国内有关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政策规定和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运用描述性分析方法对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进行现状分析,揭示出我国现有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存在篇幅冗长,辞藻华丽,重要信息披露不充分,报喜不报忧,不能很好地满足各利益相关者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需求等问题。随后在对发达国家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模式、方式及内容分别进行比较借鉴的基础上,重构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模式、方式及内容:在年报中增设反映社会责任定量信息的附表(包括社会责任资产权益表、社会责任增值表及社会责任数量分析表),定性信息附注披露,并设计出三大附表的具体样式;采用自愿性披露与强制性披露相结合的披露方式,界定强制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主体和内容。鉴于重构后的社会责任信息在年报中披露,故能在注册会计师进行年报审计时一同被审计,文章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审计进行阐述。再次,作为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补充,要求行业协会或监管机构披露本行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信息,并对行业责任信息披露模式和内容进行界定。最后对论文进行总结并提出文章研究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