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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世纪80年代起,我国开始进行经济体制改革,作为一个历史过程,这种经济改革和社会转型至今仍在继续。在这一特定的转型时期,由于我国长期重视经济发展而忽视社会的同步发展,导致社会矛盾大量增加,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则可能引起非常严重的后果。劳动关系作为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之一,对于社会的稳定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没有和谐的劳动关系,就没有和谐的社会。然而,正处于深刻的社会转型时期的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和法制建设尚不完善,劳动关系双方力量对比失衡,引发劳动关系矛盾的因素繁多而复杂,劳动关系不稳定、不和谐的现象大量存在,职工合法权益屡受侵犯,劳动争议案件总量持续增长,劳动关系矛盾激化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最重要因素之一。从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构想到党的十七大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放到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相并列的突出位置,这是一个具有时代性、战略性的重大决策。显而易见,要实现社会和谐,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劳动关系的和谐。切实解决劳动关系领域的矛盾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要着力解决的关键问题。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下,工会作为劳动者自己的组织,作为党联系广大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如何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真正发挥其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的作用,就显得尤为迫切起来。然而,现实情况是,目前我国工会在履行职责时却常常陷入困境,由于现行工会工作体制尚未打破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原有工作方式,在实际工作中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在协调劳动关系矛盾的过程中,表现为不但不能切实有效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甚至不能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工会目前所处的尴尬境地直接导致了其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 本文阐述了对劳动关系的认识,明确劳动关系的基本概念,对在不同国家及社会制度下形成的劳动关系认识进行了简要说明。以西方劳动关系的研究及发展状况为重点,概述了劳动关系发展状况,对工会运动对劳动关系调整造成的影响进行了阐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阐述了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的涵义及理解角度,对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的特征进行了表述。通过统计数据和案例,对当前我国劳动关系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相对客观的说明,对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在认识了以上问题之后,文章对我国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应发挥的作用进行了初步界定,并对当前工会在履行职责上遇到的困境和协调劳动关系作用发挥不力进行了分析,提出了造成工会维权困境的6个方面的主要原因:政府和企业行政在认识和行为上的偏差限制了工会作用的发挥;大量职工没有被组织到工人中来,劳动者的团结权得不到有效保障;现行工会运行体制造成工会独立性缺失;《工会法》缺乏执行刚性,对工会履行职能难以起到保障作用;工会集体谈判制度遭到扭曲,形同虚设;罢工权遭到剥夺。针对工会面临的困境,本文站在一个较为客观和务实的立场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为工会协调劳动关系营造良好环境;加大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力度,保障职工的团结权;健全劳动关系法律保障体系,为工会协调劳动关系提供支撑;改革现行工会运行体制,增强工会的独立性。 本文主要以组织学理论为基础,采用系统分析法,在对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理解的基础上,结合对数据及案例的定量与定性分析,试图对我国工会组织如何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发挥其重要作用进行探讨,对我国工会组织今后的工作开展提供了一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