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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国际贸易纠纷将走上中国法庭。当前,金融危机席卷全球,国际贸易整体滑坡,各国普遍加强了贸易管制,国际贸易行政争议也凸显其特殊性、复杂性。从此类争议司法审查的实效性看,中国法院与国外法院发挥的作用大相迥异,完善中国这一领域的行政审判制度是当务之急。其中一个重要论题就是要正确认识平等对待原则,使之成为国际贸易行政案件司法审查的核心原则,从而促进中国法院不断顺应国际潮流,保障经济发展。
本文立足于应用法学的研究视角和方法,从平等对待原则的内涵、平等对待原则的确立、国际司法审查中的平等对待原则、平等对待原则在中国的司法适用、平等对待原则与司法改革五个方面研究了平等对待原则,主张在解决国际贸易行政纠纷领域,该原则应当成为以国际条约、协定为基础,具有实践性的司法审查原则。它由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普遍优惠待遇、司法救济待遇组成,主导价值体现为形式平等,实质追求是维护本国根本利益,具有理念意义和工具意义双重色彩。人民法院有必要借鉴国外法院和WTO争端解决中心的一些做法,在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时灵活适用和诠释该原则,不断提升中国司法形象,切实发挥好定分止争的职能,减少国家成本付出。本文最后围绕如何更好地适用该原则,提出了设立国际贸易法院等有关体制保障、立法保障方面的改革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