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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是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职能之一,对我国的长治久安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和意义。为了呼应人们日益高涨的参与热情,应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伴随而来的各类矛盾和问题,以及在应对时爆发出的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指出:“必须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该理念的提出不仅要求政府在社会管理中起到主导作用,也强调了要发挥公民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本文首先对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社会管理创新等概念进行了简要剖析,结合公共治理理论、参与式民主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对社会管理创新的启示,提出了社会管理创新应该与公民参与互促互进的思路。基于我国社会管理中公民参与的现状分析,结合浙江省桐乡市的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德治、法治、自治”建设,既看到了当前政府在社会管理中对问政于民、为公民参与提供载体和平台的尝试,也看到了公民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不足、运行机制不健全、社会组织不完善等一系列问题。论文认为“要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寻求扩大公民参与的路径,并以公民参与的扩大推动社会管理的创新”。一是要合理划定公民参与的范围,既包括参与主体的范围也包括参与领域的范围。二是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参与途径,从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进一步探索管理模式、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方面进行努力。三是要完善公民参与的法制建构,坚持以政府为主导,高度关注公民的权利要求,注重细节的把握。四是要培育公民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可加强宣传教育,扩大公民的知情权,拓宽公民意愿的表达渠道。社会管理创新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它的目的是通过增量改革的路径实现更加科学合理的治理方式。公民参与是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助推器。要实现社会管理创新与公民参与的互促共赢,我们还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