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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9.11”恐怖袭击事件后,国际社会都不遗余力的预防和惩治恐怖犯罪,国际反恐斗争取得了很大成果,特别是2011年本·拉登被消灭,国际反恐战争进入了全新的“后拉登时代”。“后拉登时代”反恐态势仍然严峻,恐怖威胁长期存在。暴力恐怖活动呈现出一种全球性趋势,是社会必然产生的毒瘤。研究后拉登时代的恐怖活动及其立法,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广泛关注的话题。因此,笔者选择了“后拉登时代的恐怖活动及其立法”作为硕士论文的选题。文章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恐怖活动的历史与演变。此部分重点介绍了恐怖活动的发展历史及古代恐怖活动与现代恐怖活动的异同。笔者认为,恐怖活动的产生和发展都是受政治、经济、文化、种族、民族、宗教等众多因素影响的。恐怖活动的各个历史发展时期都有这样或那样的特点。第二部分:后拉登时代恐怖活动的新特点。此部分重点分析了后拉登时代的恐怖活动主要新特点:恐怖活动国际化、恐怖活动本土化、恐怖活动组织化、恐怖活动个体化、恐怖活动政治化、恐怖活动网络化与恐怖活动女性化。第三部分:国际条约和外国刑法对恐怖活动的规定。此部分通过列举近年来联合国及其他一些有影响力的国际组织制定签署的一些国际反恐公约,以及比较学习国外一些国家针对反恐制订的刑法的罪名或专门的反恐法,指出当今国际上反恐立法的发展方向。第四部分:我国刑法对恐怖活动的规定。此部分介绍了我国刑法进程中关于反恐立法的三次重大发展:1997年刑法、2001年刑法修正案、2011年反恐决定。其中重点分析了2011年反恐决定对我国后拉登时代背景下的反恐斗争都有哪些进步意义。第五部分:我国反恐立法的完善建议。此部分联系我国反恐司法实践,对后拉登时代反恐立法提出了几点完善建议。主要包括统一恐怖活动犯罪等相关概念、平衡反恐与保障人权的关系、制定专门的反恐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