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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栋梁,民族的希望,其能否健康成长,事关中华民族的前途和命运。然而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未成年人犯罪率一直居高不下,我国教育界、法学界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但于实际中取得的成效并不明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需要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政府作为国家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国家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的实施,管理本行政区的行政事务,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方面具有权威性、导向性。因此,应修订完善相关公共政策,从机构设立、经费保障、服务项目等方面入手,全方位履行对未成年人监管、补救和服务的职能,使得未成年人在亲情缺失的情况下,也能享受到特别的照顾及保护,平等地获得社会福利,并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最终确保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取得实效。近年来,由于全市法制宣传工作不到位、未充分激活新闻媒体在预防中的积极作用、公益性未成年人场地建设量偏少、对未成年人帮教力度不够、以及缺乏专门的社会管理机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造成了达州市人民政府在履职方面存在不足。为此,达州市人民政府期望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夯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工作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改进和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为其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本文旨在以现行的法律、政策及大量案例分析为依据,通过从宏观和微观两个不同层面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政府责任问题展开研究。在宏观层面上,主要从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主体情况、犯罪特点,以及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政府责任、履职现状和不足之处等方面进行分析。在微观层面上,则以达州市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政府责任研究为主,通过搜集市县两级法院大量未成年人犯罪案例、走访调研未成年犯罪当事人及亲属、查阅相关法律资料、积极咨询专家等方式,主要从达州市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概况、政府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已经取得的主要成效与仍然还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细致地分析,进而提出达州市改进和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的对策建议,具体包括以下方面:一是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供群体教育、管理服务及预防犯罪对策研究;二是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加强预防工作组织建设及经费保障;三是多方联动综合治理,大力推进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再上新台阶;四是加强司法制度建设,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相配套的工作机制;五是创新留守儿童管理模式,多途径、多渠道保障其合法权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