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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广大农民对农村信用社的金融服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目前农村信用社已成为服务农村金融的主要金融机构,为了更好的为“三农”服务,增强自身的盈利能力,满足农村金融市场日益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农村信用社必须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积极开拓创新金融服务产品。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农村信用社自身存在着许多不适合当今市场经济时代的弊端。虽然从2004年开始我国农村信用社进行了一系列的体制改革,但改革后的农村信用社仍保存原来的封闭体系,竞争和创新意识不足,金融产品单一和服务手段滞后等问题,仍然不能适应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求。因此,对农村信用社金融产品创新进行理论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与现实意义。金融创新理论包含的内容比较广泛,涵盖了制度创新、产品创新、理论创新等多个方面。本文主要讨论的是产品创新,这里产品的概念采用了广义的定义,既包括金融机构传统意义上的各类存贷款产品,也包括了各类服务性质的产品。福建省农村信用社从2005年完成以“二级法人结构”为主的体制改革之后,走上快速发展的道路。但一些传统的管理思维与金融产品不能满足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进一步发展的需要,也无法满足农村地区农户以及涉农企业日益丰富的金融需求。能否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创新金融产品,成为影响福建省农村信用社今后发展的重要因素。本文从对金融创新理论的认识与分析入手,在大量的理论研究与实践调查的基础上结合福建省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对农村信用社金融产品创新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本文主要分为七个部分,第一部分简要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并阐述了本研究的基本思路与创新之处。第二部分则简单介绍了目前常见的金融创新理论与金融产品创新的分类。本文第三部分则通过福建省农村信用社会的实例,说明农村信用社金融产品创新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第四部分则分析了农村信用社进行金融产品创新面临的制约因素。文章的第四部分是本文的核心内容,运用了西方经济学的成本收益分析思路运用了阿罗创新激励模型分析了农村信用社在当前经济形式下进行金融产品创新的理论收益的存在。第五部分在第四部分的结论上提出农村信用社进行金融产品创新的基本路径。本文的第六部分则通过对案例的研究,用实证的方法证明农村信用社进行金融产品创新是必要与可行的。文章的最后部分第七部分则对本研究进行了简单的总结,并提出可进一步研究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