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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6年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在《风险社会》中首次提出“风险社会”这一概念以来,风险社会理论日益成为社会学、社会哲学等诸多领域关注的一个焦点理论问题。另外,从1986年“切尔诺贝利事件”到“疯牛病危机”,从“克隆技术”的出现到SARS病毒的肆虐,从“金融危机”到“恐怖主义危机”,人类正在遭受着来自于多方面、全方位的“社会风险”的重大威胁和挑战,现实迫使我们不得不从传统的“社会风险”问题的研究进展到“风险社会”理论研究。
溯其源头,现代现象百年来一直是欧美和汉语知识界关注的实质性问题。面对所谓“后现代”思潮与现实的挑战,在原有的基本假设和理论基础受到致命性冲击以后,社会理论开始重新进行战略部署。从某种意义上说,“风险社会”理论是对整个社会理论的一次重大调校,体现了以自由的民主为价值取向的社会理论的“后现代”反应能力。
由于现代性是建立在启蒙理性基础之上,因此,现代性的问题又可以转换为启蒙理性的问题。因此,在此之前我们首先要考察下启蒙理性造就“现代化神话”问题及社会理论界的诊断和反思。针对“理性vs非(反)理性”诊断范式的不足,吉登斯和贝克等提出了一种诊断和批判现代性的替代性范式:“反身性现代化”(reflexive modernization)。
贝克等认为,现代性发展到今天已经发生断裂,产生自我危及性。他将现代性分为第一次(简单)现代性与第二次现代性(自反性现代性)。自反性现代化指创造性地自我毁灭整整一个时代--工业社会时代的可能性。吉登斯认为他的结构化理论论述的是本体论问题,但这一方法在理解社会变化和政治变迁的性质方面也有重要的分支。反思性现代化观点阐述的是现代社会与它的极端化形式之间的相互关系。吉登斯和贝克都认为现代社会己发展到了一个关键点上,未来具有前所未有的任意性:它是我们的困境和我们的工程。其结果是,社会分析必须从它的基础处重新开始,从它对时代的(风险)诊断中重新开始。
“风险”概念原是早期资本主义时期商贸航行的一个术语。自80年代以来已从单纯技术一经济的范畴扩展为一个社会理论的范畴。贝克提出的“风险社会”概念具有多层面意向:生态、社会机体(政治)、社会学范式以及现代社会的品质问题。
当代社会在“现代化”发展的旗帜下,一昧推崇工业科技主义的“进步”意识形态和其民主、经济和社会体制的建制,导致人类陷入自作自受、集体不安全性的风险社会情境。在宏观层面上,它造成环境生态破坏危机及个人主义化危机的社会条件;在微观层面上,它因而形成“风险个人化”的处境。
针对晚期现代性的困境,吉登斯提出了“生活政治”的设想和“第三条道路”的现实策略。这些思想体现了他一贯的介于理论传统与当代问题之间的中庸杂糅的态度,并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在贝克看来,风险社会的行动与结构整合契机在于自我文化、自我政治的实践。风险社会的来临迫使我们再造政治、重塑国家与社会关系,从统治走向治理,从管理型政府走向服务型政府。
在如是之前瞻下再来看中国的“现代化”历程。显示出它一直在本土行事逻辑和西方“现代化”理念之间扭行。中国政府改革既要立足传统的权力行政模式,又要参照西方先进理念,既要让公共行政主体由一元走向多元、从统治走向治理,又要使公共行政规则有效化。总的说来,中国的政府改革以及行政发展就是走向善治的现代化过程。构建和谐社会无异于是中国领导层立足国情、放眼世界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