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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络借贷在2005年于英国诞生,随着中国互联网技术的发展,P2P网络借贷在中国获得了长足的发展空间。P2P网络借贷是一种新型的互联网借贷模式,它以互联网为依托和媒介,更加有效地匹配借款人和贷款人,提高了借贷效率,这是传统金融无法比拟的优势。同时P2P网络借贷倒逼金融改革,推动金融创新的作用不可小觑。然而,事物的发展总是具有两面性,P2P网络借贷也蕴含着众多金融风险和法律风险,甚至可能触发刑事犯罪。作为一种舶来品P2P网络借贷在中国的发展难免表现出一些水土不服的症状,“跑路潮”的出现以及非法集资案件频繁发生都是其具体表现方式。那么在司法实践当中P2P网络借贷犯罪的现状究竟是怎样的,为了探求问题的答案,本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案例为样本做了实证研究,发现刑法适用当中存在的问题,并指出刑法规制P2P网络借贷的完善措施。我们应从宏观指导思想层面、中观法律制度层面、微观刑事技术层面三个维度综合考量,选择刑法规制P2P网络借贷犯罪的路径。具体而言,刑法介入P2P网络借贷应当“审慎”;建立P2P网络借贷行为的轻罪制度和设立多元化的刑罚处罚方式以完善刑事法律制度;在刑法的适用上,要严守刑法打击的边界,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