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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中小企业数量多,地域分布广而分散,在信息收集、沟通和传递,贷款跟踪监测以及落实各项扶持措施上具有一定的难度。由于地区经济欠发达,内蒙古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方式相对落后,缺乏现代化经营管理体制和企业信用文化意识,企业经营风险大,信用度低。内蒙古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狭窄,企业直接融资比例低。与发达地区相比,内蒙古金融机构体系很不完善,组织缺位、制度滞后和功能不足等问题突出。中小商业银行数量少,在贷款对象和服务功能上与国有商业银行雷同。内蒙古中小企业不属于国有商业银行信贷的重点投放地区和投放对象,所获得的贷款支持力度明显不足。由于地方财力有限,民间资金不充裕,信用补偿机制和社会服务体系相对欠缺,内蒙古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较发达地区更为严重。
要解决内蒙古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首先要提高中小企业自身素质与信用度,建立中小企业征信体系,奖优惩劣。要建立和完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服务体系。地方性金融机构要以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为重点,树立品牌意识;积极引导资金实力强的农村信用社加强对乡镇企业的信贷扶持。进一步改善国有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建立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内蒙古分行,依据内蒙古各地区发展水平有选择地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业务。规范和完善民间借贷,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组建中小企业投资公司。
发展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重点建立省级再担保机构。鼓励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互助协会,鼓励其发展团体贷款,形成贷款规模效益。拓展担保公司的筹资渠道,促进其企业化运作和市场化经营,鼓励担保业务创新,通过多元化经营、反担保条款及再担保和参加贷款保险来进一步分散风险。探索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协会,提高行业组织化程度。
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出台地方性政策,以优惠措施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机会。根据我区经济和企业特点,逐步建设一批孵化器。地方政府要加强执法力度,保障金融机构的权益,健全优化信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