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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开发作为技术进步和创新的重要环节,早已受到世界各国企业的高度重视。未来企业的竞争实际上就是科技研发能力的竞争。目前,企业已经成为研发活动的主体,从而使对企业研发活动及其管理的研究更有意义。 本文从终极控制权的角度,以我国2007年-2009年沪深两市连续三年披露了R&D支出的上市公司(非ST)为样本,从直接产出绩效、会计业绩和市场反应三方面检验了R&D支出效果。按照终极控制权将总样本公司分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和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依据企业所处的行业将全样本划分为高新技术企业和非高新技术企业;按地区分布将全样本划分为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和其他地区。通过对各组数据的回归和对比分析,研究在不同的样本中R&D支出效果。 经实证研究得到以下结论:就R&D投入的直接产出绩效而言,R&D投入与专利申请量显著正相关,而且直接产出绩效存在一个滞后期,在滞后一期时直接产出效果达到最大;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R&D投入的直接产出效应显著大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新技术行业中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R&D投入的直接产出效果显著小于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珠三角地区的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R&D投入的直接产出效应显著大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就会计业绩而言,R&D投入与主营业务利润率显著正相关,且存在一个滞后期,滞后期为一年;国有控股上市公司R&D投入强度与当期主营业务利润率显著正相关,而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R&D投入强度与当期主营业务利润率不相关;在滞后一期的情况下,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R&D投入强度与会计业绩之间的相关性要比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强。就市场反应而言,R&D投入强度与市场价值显著正相关,而与累积异常回报率不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