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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背景自2009年新医改启动以来,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已逐步成为医改的核心任务,国家先后出台若干文件,各地也在不断进行试点改革。2012年开始,我国加快推进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2016年7月,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431号)文件提出,我国将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要求,全面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由此掀起新一轮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热潮。目前,全国部分省市如北京、上海、江苏、安徽等已走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前列,广东省仅有深圳、中山、东莞、珠海开展试点工作。尽管广东省在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中取得积极成效,但医疗服务价格尚未理顺、管理方式仍需改进、价格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因此,本研究全面梳理相关定价理论和定价方法,根据国家有关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文件精神要求,借鉴国外先进的做法及我国已进行医疗价格改革省市的经验,在对广东省驻穗省属、部属、军队医院近三年经济基础数据进行收集和分析的基础上,研究广东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原则、调整范围、调整幅度,构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模型,测算并实证分析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为理顺广东省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提供决策支持。研究方法本课题采用的研究方法包括: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描述性统计分析法、对比分析法、专家咨询法、实证分析法。研究结果1.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在测算价格调整总盘的基础上,根据价格理论、价格政策、各省市价格调整方案、本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共设计A、B两套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其中,A、B两套方案中,各分别设计三套子方案,即A-1、A-2、A-3、B-1、B-2、B-3。以方案A-1为例:(1)取消药品加成额和耗材加成额的80%;(2)医学影像、核医学、检验(临床微生物学检查除外)项目价格在现有基础上降低8%;(3)综合医疗服务类项目价格在现有基础上提高34%;(4)临床各系统诊疗、手术治疗、物理治疗与康复、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项目价格在现有基础上提高30%;(5)病理检查(分子病理学诊断技术除外)项目价格在现有基础上提高9%;(6)超声检查、放射治疗、血型与配血、经血管介入诊疗项目不调价。2.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10家医院实证结果显示,方案A-1、A-2、A-3、B-1、B-2、B-3“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前后比值”均值分别为 100.71%、100.72%、100.66%、100.78%、100.91%、100.94%,均在 95%-105%的合理区间内。政策建议1.价格调整一次到位;2.采用上海、江苏模式;3.医疗服务价格高于广东省已改革试点城市;4.建立动态价格评价与调价机制;5.逐步对接和实施2012年版;6.推进药品、耗材流通领域改革;7.建立预警机制和应急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