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当前,我国反腐败工作处于第三阶段--腐败与反腐败之间相持、控制、治理阶段。腐败与反腐力量是此消彼长。要最终遏止腐败,采取综合治理,从制度、监督和教育等方面着手是唯一的解决途径。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通力合作,紧密配合,全面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各种手段,努力消除和减弱各种诱发职务犯罪的社会因素和个人因素,从而最大限度地防止、控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现象的发生,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本文从犯罪学角度出发,在研究了转型期职务犯罪特征和滋生腐败原因的基础上,提出建立国家预防腐败机构、完善社会制度、健全法律、加强监督、教育和增强国际合作等方案,以加快进入反腐工作的第四阶段——腐败得到根本遏制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