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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社会结构的多样性导致城市社区冲突表现出不同的形式,为此,城市社区冲突需要建立相应且有效的机制。城市社区体制不断调整,城镇化不断加速,城市社区治理不仅在治理主体和治理模式等方面存在外部冲突,而且在治理过程中存在由利益、情感等方面引起的内部冲突。城市社区治理主体的特点由单一化转为多元化,这意味着城市社区的治理方式也由传统的行政治理模式转向社会组织、政府组织,甚至是私人组织及社区居民自治的多元协同治理模式。协同治理,是在公共事务的管理中,政府、企业、第三部门、公民等多方主体以其资源及形成的网络组织,运用协商规则等进行自愿平等合作,形成一个资源共享、相互协调、动态有序的治理状态,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其体现了治理主体的多元性、各子系统的协作与互动、整体系统的有序和有效、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特点。在目前我国公民社会发育尚不健全、政府力量强大的情况下,社区自治采取政府与居民及其自治组织共同参与、发挥作用的模式更为适宜,此举措也有利于公民意识的培养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以及改革的深化。能否通过协同治理来控制和消除社区治理主体之间以及治理过程中的冲突,是社区是否能够长治久安的重要条件,也是和谐社区的重要前提。协同治理作为社区治理的新型治理模式,加之冲突是城市社区治理工作中无法避免的一部分,社区治理组织或治理者应当通过合理方式,对城市社区中存在的冲突问题进行控制和化解,并且采取有效的方法来进行城市社区的冲突协同治理。本论文通过对社区冲突,协同治理,危机管理等理论的学习,并通过大量的调查和研究,分析了城市社区冲突的表现形式及原因,以及城市社区冲突治理的发展趋势及治理难度。通过以上研究,最终得出了城市社区冲突协同治理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