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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汽车碰瓷案件不断增长,在司法实践中对“汽车碰瓷”行为的定性产生了很大的争议,主要有诈骗说、敲诈勒索说、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说、数罪并罚说等。通过深入分析具体“汽车碰瓷”行为侵犯的法益和符合的犯罪构成,可以对“汽车碰瓷”行为进行准确的定性,本文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考虑:一是看“碰瓷”行为人驾驶机动车辆的具体情况,主要包括驾驶车辆的型号,驾车冲撞时的速度及撞车部位;二是看“汽车碰瓷”行为发生地的道路情况,包括是否在城市主干道或高速路上,是否在车流量高峰期,以及行人是多是少;三是看“汽车碰瓷”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的情况,主要包括是否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打财产损失,是否有足以造成不特定多数人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危险;四是看被害人是基于何种原因交付财物。当犯罪行为人的碰瓷行为产生牵连或者竞合关系时,应按照牵连犯或想象竞合犯的处断原则,从一罪重处。通过分析“汽车碰瓷”行为产生的根源,可以更好地防范和打击“汽车碰瓷”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