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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的30年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建设的诸多方面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近年来,我国进入了体制改革和社会改革的关键时期,随着社会各领域的改革进入攻坚克难的“深水区”,一系列社会问题也随之凸现出来,如2005年的松花江水污染事件、2008年雪灾、瓮安事件、石首事件等等,对人民的切身利益构成了威胁,同时也考验着政府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对政府的应急管理能力提出了艰巨的挑战,因此地方政府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成为了当前行政管理改革的重要议题。
本文针对地方政府的危机管理能力进行研究,运用比较分析、案例分析以及文献阅读的方法,以09年“株洲事件”为案例,分析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上的成就和问题,并以美日德三国的地方政府在应急管理体系上的具体实践为例,介绍了西方国家的宝贵经验,最后为我国地方政府在此方面的实践活动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全文大致可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第一、二章):文章的写作背景以及关于“地方政府应急管理体系”这一理论的考察和界定。笔者结合国内外学者对于地方政府应急管理的研究,详细界定了突发性事件的概念,并提出地方政府针对突发性事件而构建应急管理体系的目标和原则,并对应急管理体系的理论做了详尽分析。
第二部分(第三、四章):当前中国地方政府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上所取得的成就和不足之处,以及美、日、德三国在地方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上所取得的宝贵经验。我国国内地方政府管理的一般模式,主要有三种模式:集权模式、授权模式和协同模式,分别以南宁、上海和扬州作为这三大模式的例证,笔者认为当前我国地方政府的应急管理在应急管理体系、应急预案体系、法律法规体系和行政问责制度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但是在应急预警能力、应急管理内部部门分割、应急处置以及应急管理信息传递渠道上存在问题,亟待解决,并对问题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同时以09年5月17日株洲红旗北路待拆除高架桥发生坍塌这一事件作为案例,介绍了株洲市政府在这一事件的处置中的宝贵经验以及一些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而,以美国、日本和德国为例,介绍了这三国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宝贵经验,吸收他们在地方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方面的成功之处,以此作为我们国家在此方面建设的借鉴经验。
第三部分(第五章):对我国地方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出的具体建议和措施。阐述了我国地方政府构建应急管理体系的现实必要性与现实可行性,并立足于国内地方政府危机管理体系建设的具体实际以及国外地方政府在此方面的成功实践经验,提出了构建中国地方政府应急管理体系的对策建议。一方面认为应构建应急管理体系的四大子系统,即构建地方政府应急预防子系统、地方政府应急决策子系统、地方政府应急保障子系统以及地方政府应急管理的社会协作子系统,另一方面,更进一步强调构建中国地方政府应急管理体系的五个具体步骤,即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的应急预警机制、加强信息的透明度和完善信息沟通渠道、提高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的决策力、实现公共性突发事件的社会治理和实施全面有效的保障措施。
本文的研究将对地方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具体实践提供宝贵的借鉴意义和重要的理论参考,为地方政府更好地应对自然的以及人为的突发事件提供理论上的支撑,从而能更有效地提高政府应急管理能力,进而更切实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