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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的建筑史在18世纪之前,几乎全部是由教堂、城堡、宫殿构成的。到了19世纪,这种情况完全改变了,人们开始要求建筑师为每一种可以想见的目的建造建筑,于是出现了一大批公共建筑的新类型:议会大厦、法院、剧场、图书馆、博物馆、医院、旅馆、交易所、银行、仓库、办公大楼、火车站、市场、温室、博览会与展览馆、百货公司、工厂……尼古拉斯·佩夫斯纳爵士的不朽著作《建筑类型史》开创性地以类型的方式来对待建筑,追溯了单一类型的建筑的起源、发展与流变等,首次编写出建筑类型的史纲。本文拟在佩氏研究的基础上,以博物馆建筑为中心,通过不同时期博物馆与博物馆的比较、分析、归纳与细致的梳理,来追溯博物馆建筑究竟怎样经历了一系列的变化,从而窥探功能——社会史,结构——技术史和形式——风格史这三条线索是如何紧密地交织在一起,作用并贯穿于18世纪之后西方新出现的公共建筑类型的发展始终的,以期对建筑的理论与实践有进一步的认识,从而为当代的与未来的建筑创作指引方向,避免无根基的虚浮的形式主义,并强调建筑师所应肩负的社会责任感和文化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