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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学术界和现实政治领域兴起了对协商民主的关注和研究。2006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首次以文件的形式提出了协商民主的概念。2007年提出的《中国政党制度》白皮书指出“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一大特点”。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并论述了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按照十八大的要求,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积极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既是地方政协履职的理论问题,又是地方政协迫切需要不断创新发展的实践问题。作为云南省会城市的昆明,是全省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又是西南地区和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区域性重要城市。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昆明要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需要广泛凝聚智慧和力量,发挥好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作用,既是在新形势下提高对人民政协地位和作用的认识的客观需要,又是在建设美好幸福新昆明中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协作用的必然要求。本文运用系统研究、对比、实证、数据分析和理论分析等方法,对近年来昆明市政协在履职过程中发挥协商民主的渠道作用进行疏理和总结,并分析昆明市政协协商民主存在的不足,通过在履职实践中的协商民主的实证研究,得出推进协商民主的对策和建议。本文试从本届市政协履职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入手,着眼于协商民主实证分析,并将协商民主构置于人民政协民主理论的框架中进行探索,从而提出进一步发挥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作用的若干建议。通过分析认为,影响昆明市政协协商民主取得实效的主要原因是,缺乏相应的制度为保障,协商的体制上还有亟完善,程序的规范性、协商的内容和形式较单一,协商主体的协商能力等影响了协商的实效,协商的成果缺乏监督机制也是较为影响协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针对这些问题,并结合政协协商民主存在的共性问题,立足昆明市的实际情况,从政协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提出具体建议:一是深化对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认识;二是要加强对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的建设;三是要培育人民政协协商文化和创造协商的环境。四是充分发挥委员的协商主体作用;五是创新协商民主的方法和形式;六是强化协商结果的运用;七是进一步探索和开展基层协商;八是加强政协机关的自身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