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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币制改革是国民党政府在当时法币恶性膨胀、社会急剧动荡、财政严重危机、资金大量逃避等现状下的被动选择。蒋介石在俞鸿钧与王云五提交的改革方案中最终选择了王云五的方案。虽然该方案遭到国民党高层及财政经济专家的明确反对,但蒋介石仍然决定冒险尝试。 王云五对币制改革方案中发行准备与金银外币收兑两项措施最为得意,但从货币理论考察则这两项政策是致命的错误。根据当时货币数量论的学说,由于新币制既非金本位、银本位、金汇兑本位或虚金本位等,所以根本用不着发行准备。20亿的发行限额在理论上站不住脚,在实际执行中也没坚持多久就突破了限额。金银外币收兑政策主要有三方面的影响:一是黄金美钞所定兑换率太高,而银元的兑换率则偏低,这对于豪门富人有利,而有损中下阶级的利益;二是金银外币收兑价格以上海、南京地区为全国统一标准,没有考虑到其他区域,但因其他各地物价不同,汇率各有高低,利用金圆券收兑金银外币时,各地物价也向上海的金银外币收兑价看齐,进而导致币制改革初期华南、西南、华中等地物价猛涨;三是金银外币在民众手中本可以作为储藏货币购买力的工具,政府强制使用金圆券收兑金银外币,导致金圆券流出太多,后虽采取了增税、发售国营股票、出售敌伪产业等措施,但收效甚微,无法使巨额的游资回笼,反使人民失去储蓄的工具。再加上当时错误的限价政策,使得很多物品价格低廉,这更刺激了游资和民众追逐物资,酿成了币制改革后期的抢购风潮,最终造成了有价无货的局面,使国统区的各阶层都受到了损失。 币制改革另外一项重要配套措施是物价管制,即将全国各地各种物品及劳务价格限定在8月19日该地各种物品及劳务价格上,此项措施是行政院政务会议上多数委员的意见,不能算在王云五的头上。为了执行这一措施,国民党在中央成立了行政院经济管制委员会,在地方设立了上海、广州、天津三个督导区,各省市政府也有相应的配套机构和措施,但总的来讲仍是局部的管制。物价管制的施行大致上可以分为两个时期。币制改革初期,总体来讲,华东、华北方面许多城市比较平稳,若干物价并呈低落;华南、西南和华中方面则发生波动,物价上涨较大。华南、西南、华中等地物价涨幅较大原因之一为政府拟定收兑黄金、白银、银元等兑换率时没有注意到区域差别;原因之二为各地执行限价政策上的差异,有的严刑惩罚,有的不闻不问。物价管制政策的失效发生在第二个时期。该时期自上海烟酒增税政策出台,引发全国性抢购风潮而起。自从抢购风潮发生后,政府物价管制陷入被动状态,各地市场物资匮乏,部分物资藏匿,日用必需品如米、面、油、煤、布匹及棉花等均绝迹于市场,物价贵贱问题变成货物有无问题,进而造成了严重的经济危机和社会危机,物价管制政策随之破产。物价管制政策是此次币制改革最主要的配套措施,物价管制的失败也就意味着此次币制改革的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