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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文中,笔者把学校纪律分为三个层面理解,即学科纪律、显性纪律和隐性纪律。学校教育以学科教学为核心,从而学校教育可以通过学科知识的传授进行合法的规训。而显性纪律与隐性纪律则在不断维持和强化学科规训的结果。也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学校纪律一步步入侵学生自由的空间,使学生自由无立锥之地。而文中学生自由的涵义是以柏林的自由理论为基。笔者将其理解为:拥有作为人的存在所必备的尊严;拥有属于自己的私人空间和在选择中走向自我实现等三层含义。 不容否认,纪律与自由绝然不同却又紧密相连。所以,任何割裂两者的行为都是片面的。学校是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目的的专门机构。在这个意义上,“善”的学校客观要求学校纪律与学生自由内在平衡。然而由于现实中的诸多因素,现代学校教育在更大程度上利用学校纪律来约束学生自由,以致造成学校纪律压制学生自由的现象。 本文采用现象描述、原因分析和理论批判的方法对这一现象进行解析,并且通过对学校纪律与学生自由之间的应然关系的分析来反证实然状态下学校纪律对学生自由造成压制的不合理性。笔者仅从教育传统、教育政策以及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对这一压制现在进行解释并进而提出尝试解决问题的建议。 通过上述论证,本文得出的基本结论是:学生自由是社会发展、教育本真和学生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学校纪律是为学校教育目的的有效达成而设。所以,在这个意义上,学校纪律是为了保障而非压制学生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