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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西方专利制度发展过程的梳理,总结出近代专利制度得以建立的四个标志性特征:即专利权私权性质的确定、专利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出现、专利审查和信息传播制度的建立、国际专利制度的协调。按照这些标志性特征,将专利制度在我国近现代的发展过程划分萌芽、建立以及进一步发展三个阶段。对处于不同阶段的我国近现代专利制度进行系统而全面的阐述和分析,具体内容包括促进专利制度产生和发展的经济、法律以及其他因素分析,专利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管理专利机构的变迁,核准专利的情况分析,等等。并将我国近现代专利制度与英、美、日三国进行对比,总结我国近现代专利制度在制度发展的历程以及产生的影响方面与这些国家之间的差距,从横向比较的角度对我国近现代专利制度进行客观评价。在解决上述问题的基础上,从对于专利制度功能的认识、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专利战略和政策、完善专利制度本身、完善专利制度运行的环境以及大力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等方面得出健全和完善我国当代专利制度,使其更好地发挥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的启示。
本文得出的结论是:(1)我国近现代专利制度是在我国社会近代化的过程中,在学习西方的浪潮下,在有识之士的推动下,借鉴西方先进经济社会制度的产物。(2)我国近现代的专利制度从无到有,经过了萌芽、建立和进一步发展三个阶段,在专利制度的完善、专利制度的实施以及人们对于专利制度的认识的提高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3)但是由于我国近现代技术水平多数还停留在仿制国外先进技术的层面,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处于初步发展的阶段,法制近代化的进程也是一波三折,意识形态方面无法完全接受西方国家的义利观,再加上我国近现代社会一直处于战争不断、政权频繁更替的动荡的状态之中,这些因素都决定了我国近现代专利制度发展的进程必然是缓慢的,与西方国家近代专利制度无论在制度的完善程度还是产生的效果方面都存在较大差距。(4)专利制度的实施虽起到一定鼓励技术和国内工业发展的作用,但总体上制度运行绩效较差,而且对后世的影响是非常有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