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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转承责任制度是雇主代替受雇主指挥和影响的雇员承担侵害责任的法律制度安排。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雇员执行职务时导致他人损害的纠纷也不断增多。但是我国有关转承责任的法律制度却较为简单,难以适应日益复杂的雇佣关系的要求.
国外对转承责任的研究虽然取得了丰富进展,但是还没有建立起一个以最小化侵权社会总成本为目标的系统分析框架,也没有对转承责任制度面临反作用效应困境和可置信问题给予足够关注。国内对转承责任的研究较少,即使有也是从法学角度进行的,法经济学研究完全没有。
鉴于此,本文从法经济学的角度,系统阐述了在不同条件下不同的雇主转承责任规则对于最小化侵权社会总成本这一核心目标的满足性.
本文主要结构如下:导言部分阐述了选题意义、研究主题方法等内容.第一章介绍了转承责任的概念、特征、类型和经济目标.
第二章综述了转承责任制度经济分析的研究进展。指出现有研究分析了转承责任规则的优势和不足,并给出了一些完善转承责任制度的基本思路。
第三章对比分析了严格转承责任规则和个人责任规则。首先具体分解了转承责任制度的经济目标;然后,基于交易成本、偿付能力和监控能力三个因素及其组合,对两种责任规则进行了对比分析,指出相对于个人责任规则严格转承责任规则更加有效。
第四章对比分析严格转承责任规则和疏忽转承责任规则。由于反作用效应和可置信问题,严格转承责任规则不能有效引导雇主实施预防性措施和侦查措施;疏忽转承责任规则虽然能够引导最优侦查,但不能保证其他经济目标的实现。
第五章针对反作用效应和可置信问题,设计了两种更优的规则安排--惩罚固定的严格责任规则和混合责任规则。前者通过固定雇主的责任,后者通过增加对消极侦查的惩罚,来克服反作用效应。
第六章提出了完善我国雇主转承责任法律制度一些建议。强调要根据我国雇佣关系的特点来细化我国的转承责任制度。经营性雇佣关系以严格转承责任规则为基础规范,事务性雇佣关系以疏忽转承责任规则为基础规范。
创新所在,一是弥补了国内关于转承责任法经济学分析的研究空白;二是以最小化侵权社会总成本为基本线索,较为系统地分析了各个转承责任规则的选择适用问题;三是指出在我国以严格转承责任规则为基本规则规范经营性雇佣关系,以疏忽转承责任规则为基本规则规范事务性雇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