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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区乡村文化产业化既是现代条件下少数民族村寨参与主流经济活动的一种探索,也是现代生产方式扩展到少数民族地区乡村社会后一种新的制度性安排。从实际情况来看,随着市场交换活动日渐频繁,乡村文化的产业化为少数民族地区与现代主流社会之间的交往提供了新的形式和机会;但更重要的是,随着不同共同体在市场经济活动的联系不断增强,乡村文化产业化为处于现代世界体系边缘位置的少数民族群体与主流社会之间的制度融合和创新提供了新的可能。
不同共同体之间经济的非均衡增长,使得现代社会在空间上主要表达为城市与乡村的对立,在社会分工上则表达为工业和农业的对立,在时间上则表达为现代与传统的对立,总体上呈现出二元结构对立的特征。经济作为社会系统中一个很小的但却是基础性的部分,是建立在社会生产的基础之上的。现代社会生产方式所展现出来的对资源的大规模控制的特征,使得以小农经济为主要特征的乡村社会逐渐淡出了现代主流社会的视野。乡村社会无论是在物质生产领域,还是在精神消费领域,都呈现出很多和主流社会不一样的特质。随着现代生产方式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持续扩展,一些少数民族乡村在被现代社会长期忽视之后,被裹挟着卷入了现代生产方式的逻辑体系之下,重新成为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部分。乡村文化纷纷被当作一种重要的资源按照现代产业的生产方式进行开发,呈现出产业化的态势。由于受到现代社会二元结构的影响,无论是在民族乡村文化产业化的历史进程方面,还是在发展特征方面,民族乡村文化产业化交织地蕴含了现代生产方式与地方性文化逻辑双重力量,显明地展示出“我者”与“他者”并存的特征。
在民族地区乡村文化产业化的进程中,产业化发展实践导致的新的制度建构,所包含的内容是相当丰富的。传统文化与市场经济之间新的制度安排,既是其中的一个主要内容,也是民族地区乡村文化得以产业化的一个重要原因。民族地区乡村文化资源在被纳入现代生产体系之后,其生产逻辑在尽可能地展现现代生产方式的相关特征的同时,亦由于乡村文化不仅要以产品项目的方式为现代社会所接受,而且还要以地方性文化的逻辑形式参与现代社会的经济活动,亦相应地彰显出乡村文化的丰富内涵。从民族地区乡村文化产业化的实践来看,不管是对资源的选择,还是资源的配置,以及产品的生产,都受到特定的社会文化制度的影响。1.从资源的选择来看,以什么样的方式被人们认识、控制和使用,完全取决于背后隐藏的某些文化制度的影响。2.从资源的配置来看,文化作为人的存在方式,内化为共同体的某种价值共意,规约着共同体的种种实践活动,主要通过对资源配置中的财产权力制度、技术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三个层面的影响,具体地展现出传统乡村参与主流经济活动时新的制度安排的路径。3.从产品的生产来看,文化对生产力的影响方面,集中表现在两个层面上:在生产力“纵向”发展方面,文化因其对人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的影响,明显地对生产力的发展具有推动或阻滞的作用;在生产力“横向”拓展方面,文化因为蕴含了共同体的某种价值共意,而明显地对生产力向这样或那样的方向的发展具有影响作用。可以说,在民族地区乡村文化的场域中,传统文化与市场经济之间新的制度安排的表达形式是较为丰富的,每一个被各种传统详细说明的要素,都有可能在新的制度建构中,发挥着自己的内在作用。
与民族地区乡村产业化发展实践同构性地进行着的新的制度建构,对民族地区乡村社会的影响是深刻而全面的。它在引起乡村社会内部结构深刻变化的同时,也为改变资本律令支配下深刻对立的突出地展现为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对立的二元社会结构提供了一种可能,为传统的乡村文化重归主流文化视野并导致新的文化整合提供了潜在的可能,在不断探寻民族地区乡村多样性发展道路的同时,也为提高村民的自我发展能力提供了新的机会,并最终有可能使得乡村文化的多功能价值得到实现。这也是民族地区乡村文化产业化的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