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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诚信是广大社会成员诚实守信的一种社会风尚。它具有历史传承性和与时俱进相统一的特点,兼具自律性和他律性,广泛性地体现于广大社会成员的实践中。我国深刻的社会转型决定了传统社会注重私人内在道德层面的“德性诚信”开始向现代社会强调公共外在规范层面的“契约诚信”转变,诚信更趋向制度化。然而,传统社会的诚信理念与信用经济条件下的信用观念不相适应,加之诚信制度的薄弱,这使制度成为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的必然保障。文章共包括四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导论。该部分从我国社会诚信建设中呈现的社会失信现象入手,指出制度对新时期社会诚信建设的重要保障作用。同时,结合我国当前的时代背景阐述个人信用制度建设对新时期社会诚信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进而通过分析国内外关于个人信用制度的研究现状,总结我国在个人信用制度研究方面存在的不足。文章第二部分总结并概括了我国社会诚信建设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即,社会诚信建设理念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任模式不匹配及社会诚信建设中制度建设比较薄弱。在此基础上,强调制度建设对新时期我国社会诚信建设的重要保障作用,进而将制度支持的一般理论、个人信用制度支持理论与之相结合,并指出我国社会诚信建设亟需个人信用制度保障。第三部分通过对我国个人信用制度的发展历程、目前概况的分析,探究其存在的问题。即,政府自身管理有待加强,我国相关的法规制度不健全,同时,地方个人信用征信记录不一致,进而相关的评估缺乏统一的标准。除此之外,管理过程中失信防范机制的实效性不断加强也是重要一环。第四部分对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对策。即,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建设必须注重政府职能作用的发挥,健全和改革个人信用的法规制度。同时,注意在失信防范机制的完善中促使地方个人信用征信记录的统一及个人信用评估标准的完善。最后,通过个人信用制度加强我国社会诚信建设还离不开个人信用意识的培育和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