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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经济总体上进入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新的历史时期,解决三农问题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关键环节。我国实现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的目标,离不开金融的有效支持。但客观分析,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农村金融进步较快,但仍然是整个金融体系中最为薄弱的环节。农村金融服务三农不能看作仅仅是金融领域的问题,各级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从公共管理的角度强化农村金融体系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提供公共政策支持、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在目前阶段反而是促进金融有效服务三农的迫切前提。天津市三农建设目标的实现更是离不开金融的服务与支持。从这个视角观察,由于天津市在农村金融监管方面存在的不足和缺位,造成金融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力度和水平远远不够,我市农村金融发展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部分地区和领域的金融服务处于盲区,还不能完全适应国家对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本文就天津市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如何调整农村金融监管政策以促进农村金融服务新农村建设这一课题进行了初步探讨,结合国家当前的农村发展形势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新农村建设的最新要求,重点从公共管理角度,研究分析天津市的农村金融服务和金融监管现状,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产生的原因,进而提出我市政府及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农村发展的策略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