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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二十一世纪的到来,人类迎来了知识经济的时代,知识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主要因素。一方面,知识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知识的人格化,即知识必须以人为载体,总是内化于人,使企业之间的竞争从某个角度讲就是人才的竞争,人才成为企业的最重要的资产。为了保持自身的竞争优势,企业往往在技术创新、人才培训和信息获取方面投入大量资本。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商业秘密在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促进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一项重大的商业秘密的得失,就有可能关系着企业的兴衰存亡。所以伴随着知识信息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经济发展中的知识信息含量越来越大,其中商业秘密的价值也越来越大。另一方面,知识经济时代也是人才流动的时代,人才流动是社会进步的主要标志,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确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着基础性作用,劳动力资源在市场经济背景下的流动也日益频繁,使得劳动力资源配置趋向合理,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也是追求社会及个人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经济。由于市场主体的多元利益及人类自私的本性,以及知识的人格化,不可避免增加了商业秘密泄露的可能性,侵犯商业秘密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特别是雇员在职时和离职后的出卖行为是商业秘密流失甚至曝光的最主要的原因。这正如西方商界流传的一句格言:公司最大的敌人不是竞争者而是公司内部的职员;因为从竞争者那里失去的只是利润,而从不忠的雇员那里你失去的将是真正的财富。中国的俗语也说: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可以说人才流动与商业秘密保护从来就是一对孪生兄弟,人才流动往往伴随着商业秘密的泄露、竞争优势的丧失,人才流动已经成为商业秘密流失的主要渠道。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由于人才的流动而引起的侵犯商业秘密的问题具有一定的客观必然性,也带来了一定的负面效应,严重挫伤了企业创新的积极性,导致了整个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下降和科学技术水平的停滞不前。知识经济、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保护商业秘密。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予以了规定。同时,市场经济体制又内在地要求最优配置生产要素,人力资源作为最活跃的生产要素,人才的合理流动是合乎体制要求的。由此,便出现了矛盾。在符合体制要求受法律保护的人才流动过程中,流动中的人才会带走其在原单位所掌握或接触到的商业秘密,使原单位的商业秘密受到侵犯,这显然违反了我国有关公平竞争的原则,应该为法律所禁止;同时保护商业秘密有可能与宪法和劳动法保护的公民的自由择业权发生冲突。如何解决因人才流动而侵犯商业秘密的问题,如何在保护商业秘密的同时保护公民的自由择业权,笔者认为根本和重要的是从宏观角度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竞业禁止制度,从法律和制度上堵塞商业秘密流失的主渠道。毕竟商业秘密的人格化使商业秘密的保护变得更加复杂、隐蔽和模糊,使发现、举证、辨认侵犯商业秘密者变得更加困难,而且权利人也不可能对已被商业秘密掌握人吸收在头脑中或掌握了的商业秘密进行管理和保密。因此,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制止人才流动所导致的商业秘密流失,其中主要的就是采取竞业禁止制度。竞业禁止制度通过消除侵权者赖以侵犯的职业依托和社会角色支撑来维持公平的市场秩序,起到一种平衡协调各方利益的作用。在人才就是财富、知识就是财富的今天,出于保护商业秘密的考虑,大部分企业特别是信息技术密集性企业通过协议或内部规章,对员工做出了竞业禁止的规范与约定。然而我国现存的雇员在职和离职期间的竞业禁止制度还不完善,为了保护人才流动中的商业秘密,必须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竞业禁止制度。竞业禁止制度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中。如何在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中适用竞业禁止,本文从分析竞业禁止制度的一般理论入手,评析我国现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中竞业禁止制度的相关规定及存在的问题,并从立法、司法等方面对完善竞业禁止制度提出了建议。 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为五章。第一章为竞业禁止的一般理论,本章分析了竞业禁止的含义及法律特征,指出竞业禁止具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而本文的研究是从狭义的竞业禁止入手,同时本章还从五个方面总结了竞业禁止的法律特征;竞业禁止制度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理论基础,本章从经济学基础、法学基础两个方面分析了产生竞业禁止制度的依据;本章最后一部分,就竞业禁止的制度价值归纳了自己的看法。第二章为国内外竞业禁止制度的立法情况。为便于同我国的相关规定进行比较,本章首先介绍了美国和英国法律对竞业禁止制度的规定,并以边述边议的方式进行了评析,而后有比较的总结了我国现行竞业禁止制度的法律规定存在的缺陷,并介绍了正在起草的《劳动合同法》中对竞业禁止的规定。第三章为法定竞业禁止制度与适用。本章从主体范围、主要内容、离职后的竞业禁止以及法定竞业禁止义务的免除四个方面分析了法定竞业禁止制度,即结合了相关理论,同时表述了笔者本人对相关制度的理解与设想。第四章为约定竞业禁止义务的制度与适用,在本章中主要针对竞业禁止协议的效力、纠纷的解决以及离职雇员竞业禁止补偿的问题进行了讨论。第五章为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法律责任,本章探讨了违反竞业禁止与第三人交易的效力、违反义务的责任等问题,并对《劳动合同法(草案)》中有关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法律责任规定进行了评析。 本文的研究,最终希望能为我国的竞业禁止制度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议,使我国的竞业禁止制度能有力保护商业秘密,维护公平竞争的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