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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世界各国经济与社会发展进程的一般规律,当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均GDP位于1000美元~3000美元的区间时,往往是社会易失序、经济易失调、心理易失衡、社会伦理需要调整与重建的关键时期,也是各种危机高发频发期、灾频灾重期。当前,我国相当部分的省市区都处于这个关键期,因此公共危机治理成为政府和社会不得不予以重视的紧迫问题。 政府层面,2003年SARS病毒之后,国务院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76号),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修订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主席令第17号),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主席令第69号)应该说,政府应对各类公共危机的法律法规已进一步健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等制度建设也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相应地,危机管理也成为学术界广为关注的焦点问题。仅以“应急管理”为篇名,通过CNKI中国学术文献总库(远程)便可检索到5424篇文献,其中2003年之前相关文献仅43篇,2003年至今共5381篇,且研究文献基本呈逐年急速上升之势。 然而,公共危机治理作为涉及政府、市场和社会三方力量的系统工程,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近年来我国公共危机的管理实践客观上呼吁应急管理重心下移。作为社情民意的集聚地、公共危机的前沿阵地和应急管理的基本单元,社区在国家应急管理体系中理应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灾频灾重的西部地区在地震、泥石流、暴雪、洪涝和旱灾等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中暴漏出了社区灾害应急能力的“短板”。 本文以协同学为基础,借鉴公共危机治理理论和社会资本理论对西部社区灾害应急力进行研究。首先通过文献研究法,结合管理学、组织学和社会学理论对社区灾害应急力进行界定,并对社区灾害应急力的支撑体系提出了构想;其次,选取M社区和BY村为个案,分别运用访谈调研和案例分析的方法获取目前西部社区灾害应急力存在的问题。再次,以社区灾害应急力的支撑体系为基本脉络,分析了西部社区灾害应急力建设的制约因素,并在此基础上对西部社区灾害应急力的建设路径进行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