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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确定在2010年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目标,我国正处于竞争加剧和将要使竞争过程秩序化的阶段。但在当前我国却存在扼杀竞争、限制竞争、不正当竞争等无序竞争的状况,如何对认识这些无序竞争并采取有效途径,促使我国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充分发展和良性竞争秩序出现与形成,就成了本文最初和最终的目的。 为此目的,本文主要采用了如下研究方法:第一,比较的方法。有对各国实行竞争秩序法制建设的模式比较,有国内竞争秩序与国际竞争秩序的比较,其主要目的是寻找出它们之间的相同点和差异及各自具有特色之处。第二,实证分析的方法。如通过我国竞争秩序的现状及成因等问题所表现出的事实与现象进行梳理,分析其形成的背景,求得对其中的本质和原因的深刻认识,进而抽象归纳出较一般的结论。本文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讲述了竞争秩序的基本理论。首先对竞争秩序的概念予以阐述,对其特征进行揭示,认为竞争秩序以市场经济的制度作为其存在的逻辑前提,仅具<WP=4>中性色彩,其形成需要一定力的影响与作用,而且这种过程具有较大的不稳定性。其次,说明竞争秩序和市场经济之间具有极其密切的关系。最后,探讨关于竞争秩序何以形成。对理论的历史曾发生过对竞争秩序连续不断的讨论与争议,实践上对其不同的践行方式作了梳理,既而得出运用法律对竞争秩序进行治理是较好途径的结论。第二部分首先对美国、德国、日本三个国家对市场经济进行法律规制与建设方面的独特做法进行了考察,得出了一些具体的经验。接着,对我国竞争秩序法制建设的具体过程进行了归纳,认为竞争秩序从产生到发展分为提出阶段、渐进发展阶段、相对普遍展开阶段和遇到全新挑战阶段四个阶段。最后,对我国竞争秩序法制建设的现状与原因进行了剖析。第三部分借鉴国外市场竞争秩序的具体做法,结合我国实际国情,提出了如何以法律为主导力量来建构我国的竞争秩序的详细建议。首先,要重新审视市场竞争存在的范围;合理确定可竞争的行业领域;建立统一开放的国内竞争环境;把国内竞争秩序纳入国际竞争秩序的视野之内。其次,完善竞争法律体系本身。共分两点:第一,竞争法制如何完善,其又可分成两部分:一是竞争法如何完善,二是垄断法如何完善;第二,与竞争法制相关的配套法律制度的完善。最后,对政府在竞争秩序法治建设上面的作用、建立和形成对竞争秩序的科学认知观念等配套因素的作用的发挥作了论述。最后收束全文,点明了主题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