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严重,社会养老问题得到政府和社会的重点关注。目前我国人口结构的变化和家庭规模日益缩小等问题导致了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与养老需求的矛盾日益凸显,社会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也在逐渐增大,而公办养老机构作为政府包办的为老人提供养老服务的养老方式,更能得到社会的认可和信任。但是在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传统的政府对公办养老机构“大包大揽”的经营管理模式已经不能有效满足我国老年人日益丰富多样的养老需求,对公办养老机构的传统经营管理模式进行改革创新已是大势所趋,需要探索一种适合我国国情的公办养老机构经营管理模式以便缓解我国日益严重的老龄化问题和社会养老需求,也可以促进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发展。 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委托经营模式是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有效路径之一,是引入社会力量进行公共养老服务提供的养老机构管理机制创新的范例,是社会主体参与公共管理、公共养老服务事业并实现养老服务社会化的重要途径;是转变政府职能、改变治理方式,构建新型公共养老服务提供机制的需要。通过对公建民营及委托经营的概念进行界定,以福利多元化理论、民营化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为理论依据,通过分析文献、参与观察和进行个案访谈,就长沙市雨花区社会福利中心进行个案分析,试图描述、归纳和总结公办养老机构实施公建民营委托经营管理模式应该注意的问题、经营特色及改革后的优势、存在的运营管理问题。 对于实行公建民营委托经营模式的养老机构而言,处理好委托双方即政府与社会主体两方的关系十分重要,即政府与社会主体之间应该建立起平等、互相信任的关系,以此关系为基础,结合养老机构的实际情况,运用委托经营的管理方式,充分利用专业化的管理团队和与时俱进的管理理念,探索实现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路径,探索如何更好的开发社会力量发展公共养老服务事业。对此,笔者从委托双方的角度出发,提出了细化政策规定、完善监督评估制度、拓展资金筹集渠道、提升专业化水平等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