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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国共有7所体育院校设立了表演(体育艺术方向)专业。其培养目标是为体育事业培养大批的表演(体育艺术方向)专门人才。但是,作为一个新设置的专业,尽管在组织、学科、课程和师资队伍等方面具备了一定的基本条件,但还缺乏建设该专业的经验,特别是对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以及课程结构体系等方面研究得还不够深入,目前,表演(体育艺术方向)专业的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尚处在一个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过程中,在这方面还没有系统的研究。本文通过对我国设置表演(体育艺术方向)专业的三所体育院校:天津体院、北京体育大学和武汉体院,对其课程设置的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得出以下主要结论:1.三所体育院校中,武汉体院的表演(体育艺术方向)专业课程结构层次不够清晰,限选课可以以方向模块方式设置,从而体现课程的方向性与课程的整体组合统一性;天津体院的课程结构层次比较清晰;北京体育大学的课程结构也应该再细化。2.目前三所体育院校的表演(体育艺术方向)专业的课程设置还不够完善,北京体育大学应在必修课中增设“科研方法概论”,“芭蕾舞基训”由限选课放入专业必修课中比较合理;武汉体院专业课程中的“竞技体操”这门课程调查问卷表明不应列入专业必修课;建议以选修课的形式增设“大学生身心健康与就业指导类”课程。3.目前三所体育院校的表演(体育艺术方向)专业的学、术科比例在5.5:4.5左右,调查结果表明此比例还不够合理,认为学:术科比例4:6比较合理的占63.0%;三所体育院校在必修课、限选课、任选课三者比例上接近7:2:1的比例。但在调查结果中,认为比较合理的比例是6:2:2的占55.6%,5:2:3的占37.0%.4.目前三所体育院校表演(体育艺术方向)专业的课程总学时数偏低,调查结果表明70.4%的比例选择总学时在3000-3500学时为宜;必修课中学科课程分量学时数在36以内的比例最多,占75%,术科课程分量学时数在36—72学时的比例最高,占43.75%。除已开设的专业课程以外,以下课程可作为增设课程的参考:学科:体育表演综合理论(32学时)、演讲与口才(32学时)、舞台表演法(32学时)、晚会策划与组织(32学时);术科:外国民间舞(32学时)、节奏训练(32学时)、创编组合课(64学时)。5.目前三所体育院校表演(体育艺术方向)专业教育实习形式主要是在第六或第七学期,采用集中实习的方式,时间是9—10周,调查结果表明应将教学实习期延长到10-12周并有组织、有计划的实施分阶段见习和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