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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二元社会结构向双重二元社会结构的转变,农民工群体产生并成为我国一个重要的社会阶层。然而这一具有过渡性质的社会阶层由于其先天的弱势地位,其合法权益易受到侵害。实践证明形式多样的维权方式不适合农民工群体,建立农民工工会用组织化手段维权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在农民工产业工人身份得以确认的前提下,农民工工会迅速发展。根据在输出地或输入地建立工会组织以及管理方式的不同,本文将农民工工会分为“源头模式”、“流动模式”、“砂山模式”、“义乌模式”与“自建模式”,并分析了限制农民工工会发展的制约因素。本文在文献分析的基础上,从当代中国的社会变迁的大背景来分析农民工工会这一特殊社会结构,提出了本文的观点:农民工工会作用重大但局限突出,长期存在但最终将会消亡。最后,根据目前农民工工会存在的问题与制约因素,从自身建设、政策支持与社会支持方面提出了促进农民工工会发展的建议和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