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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翻译研究的重心正在向语言外部研究偏移。这说明翻译过程中不仅要注重语言层面的转换,还要把其他因素,诸如译语语境中的文化、历史、审美价值观等考虑在内。近年来,翻译研究从无休止的关于“对等”的争论转向更广泛的社会,历史和文化范畴。翻译理论传统上主要集中在原语与目的语文本的对比上,把“信”作为基本的标准。然而,在忠实的标准之上,意识形态就像翻译实践中一只“看不见的手”。翻译研究从意识形态的角度为我们提供了更多研究的空间。翻译应该和社会,历史,文化联系起来进行研究。影响翻译的因素不仅是语言,而且还包括不同民族和国家之间的意识形态的转换。勒费维尔提出了四类操纵文学翻译的因素:赞助人、诗学、论域以及意识形态。本文考察的重点是意识形态的操纵。意识形态在某种程度上对翻译文本的选择和翻译策略起操纵作用。目的论,规范论以及勒费维尔提出的“翻译就是重写”的观点为意识形态操纵翻译的论断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依据。严复的译本《群己权界论》以及其他译本中大量的译例证明,译者的翻译策略在很大程度上要受到意识形态的操纵,而且其操纵是普遍存在的;其操纵的普遍性决定于文学作品属于一种精神产品、翻译总要服务于一定的文化建设和译者的双重身份等因素。对严译《群己权界论》的个案研究表明,对严复而言,翻译不是重现,而是操纵。意识形态的确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翻译过程中翻译策略的选择。本文的研究也试图通过分析意识形态在翻译中的重要性来证明勒费维尔观点的普遍性。所有的语言运用,包括翻译,都是意识形态的,这意味着翻译永远是意识形态遭遇的场所。虽然意识形态对翻译的各方面都有极大的影响,但是这种影响是相对的,从理论上说,翻译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意识形态的影响。对译者而言,有各种各样来自文本和文本外部的约束。翻译的研究,如同文化的研究一样,需要多元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