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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结合吉安市实际,对村落社区建设进行了剖析,指出当前农村村落社区建设工作中还存在立法滞后、与村两委关系未理顺、行政权力过渡扩张和公共资源浪费、地域发展差异明显、政府与村民态度反差、农村优良文化传统发掘不足等问题,并提出了今后的工作对策:努力提升村民的参与积极性;为村落社区建设提供法律保障与支持;建立政府部门的协调机制;从制度上规范村级组织与村落组织的关系;建立村落社区建设激励机制;积极拓展村落社区组织的服务职能;充分挖掘村落社区的潜在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