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同志指出,要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他强调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扶持公益文化事业的政策,坚持把发展公益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建立和完善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中国人民的热切愿望。因此大力发展文化不但是贯彻落实党十七大会议精神,而且是顺民心合民意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提高我国综合国力的关键之举。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既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实现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农村经济、政治和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因此加强农村文化建设不仅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同时也具有很强的长远意义。
目前,我国农村文化建设相对滞后,不仅在存在着投入上总量不足,重硬件轻软件,行业部门分割、重复建设,评估上重形式轻效果等,而且在在农村文化的建设投入上,存在着中央和地方责任不清,地方政府责任缺失等困境。这些情况严重影响文化领域的财政资金投入效益。由于文化事业发展缺乏统筹规划,导致无法突出重点;地区之间财力差异巨大,导致浪费和短缺并存;中央财政资金由诸多部门分割管理,导致管理成本过高且难以监督管理。
本文通过对我国农村文化建设存在问题的定量分析,特别是对湖北乡镇文化站“以钱养事”新机制和西方国家文化投入机制的一些借鉴,提出建立和完善我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经费保障机制的建议。主要包括提高国家财政文化投入,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经费投入比例,建立农村人均经费预算,加强绩效评估和监督管理,加强公共文化机构改革,拓宽公共文化机构筹资渠道等。